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废止,现公告作废:
1.证书号:云(2018)姚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746号,权利人:普彩燕、牛亮,坐落:姚安县栋川镇城南一号1幢2单元。
2.证书号:姚集用(1996)字第27623号,权利人:罗世洪,坐落: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委会罗家组。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