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对姚安心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挖掘城市道路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审批许可条件,并作出许可决定,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人(单位):姚安心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挖掘用途:设置小区机动车出入口通道、转移杆线
挖掘的地点:姚安县栋川镇姚安府小区东侧道路中段
挖掘的类型及面积:人行道,共计35.1平方米
挖掘的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4月10日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