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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2期)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30 15:05:23

序号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玉米窝窝头

GZJ25530000712320423

2025/10/27

柠檬黄、

日落黄

名称: 姚安万家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荷城福苑18栋

名称:/

住所:/

2025年总局抽检计划

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面点加工过程控制不严,导致抽检不合格。

名称: 姚安万家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荷城福苑18栋

任务领取时间:2025-11-20

启动时间:2025-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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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2025-11-25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6-01-30

结案时间: 2026-01-30

处置单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姚处罚〔2026〕7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减轻处罚:

罚款300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