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实”字,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局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向好。
二是紧盯“严”字,抓实政治监督力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从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体系。打造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责任共同体”;进一步从细明确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的责任划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监督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聚焦“准”字,精准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结合总局、省局和州局全面从严治党最新要求,以正风肃纪为着力点,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营造廉洁从税、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以制度创新为发力点,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制度机制,为奋力谱写税收现代化姚安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