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为加快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姚安县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能职责,严格执行财政投入保障教育优先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下达全县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州和县级共同承担,2024年按照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特殊学校教育6000元/生·年;寄宿制学生再增加30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及时足额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416.47万元,其中:中央1137.98万元,省级194.81万元,州级41.84万元,县级配套41.84万元。资金惠及19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13589名学生受益(其中:小学生9442人;中学生4049人;特殊教育98人)。同时,姚安县财政局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强化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发现预警信息、违规支出等及时反馈给学校处理整改。(王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