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学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通过学习,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工作本领。
一是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传达学习,要深刻认识《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政策文件相衔接,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相呼应,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及各部门职责,规范了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共享,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将对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认真学习,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增强贯彻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围绕“共筑诚信体系,创建信用姚安”主题,单位周密部署安排,制定《条例》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努力形成单位上下认真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行业宣传。按照《条例》要求细化联合奖惩认定标准,并结合《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针对本单位营商环境重点目标人群,围绕《条例》中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维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等内容采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渠道进行分类重点宣传,及时总结好工作经验。
四是严格督促指导。围绕本单位营商环境重点目标人群,《条例》中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维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加强《条例》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认知了解和熟悉。涉及我单位信用信息录入的股室,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录入好信用数据,确保信用信息发挥作用。(钱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