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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司法局“四举措”确保人民调解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 姚安县司法局 | 访问量:676 | 发布时间: 2024/4/3 10:51:33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姚安县司法局“四举措”确保调解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平安姚安、法治姚安建设高质量发展。

主动调解解民忧。建立健全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运用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力量,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主动挖掘矛盾纠纷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化解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发现一起、介入一起、化解一起。有效提升调处质效,凝聚调处合力。

联合调解释民惑。各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齐抓共管、主动担责,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力量,形成部门联动、综合协调的“大调解”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做到早预防、早稳控、早化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

动态调解稳民情。把“实”的要求贯穿“调解+法治教育”全过程,大力开展进集市、进社区、进企业等调解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调解、以案释法的形式,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向当事人和周围群众普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常态化运用“现场调解”式法治教育,坚持“调解阵地就是法治教育阵地”,让双方当事人在明白相关法律知识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结与心结双解,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满意调解暖民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要求各级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案件卷宗格式文书要求及“云智调”系统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易激化、易反复的纠纷或有给付内容的纠纷,在纠纷调处成功后及时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达成协议没有履行的,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切实实现案结事了。

自2024年1月份以来,全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次,预防纠纷4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6件,成功化解纠纷115件,调解成功率达99%,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詹钰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