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姚适政罚决字【2025】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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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主要负责人) |
杨某某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杨某某驾驶履带车擅自在公路上违法行驶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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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的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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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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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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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