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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1360 | 发布时间: 2024/9/29 17:30:2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规划并监督实施,在职能职责范围内起草行政规范、业务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和组织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工作,指导涉林涉草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监督管理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固定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林草产业经济持续增长,全年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2.4亿元,比去年2.0071亿元增长20%;全县农民人均林草收入达到1500元,比去年1254.4元增长16.3%;完成招商引资25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340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000万元,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年度任务完成率皆达100%。

2.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林长制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机制稳步推进,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大比拼办,倒逼林长制工作措施的落实。二是组织召开2次县级总林长会议,全面压实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责任。三是定期提醒县级林长和成员单位开展季度巡林,确保全县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3.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稳步开展。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林大树进城政策,森林资源消耗显著降低。全年共办理林木采伐限额14436.19立方米。严厉林草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办理行政案件34件,查结案件34件,结案率为100%。全年依法组织上报高速公路、光伏发电、畜牧养殖等项目征占用林地33件,征占用林地面积84.7074公顷。

4.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推进。全年共完成造林5637亩,完成省、州下达目标任务5637亩的100%;完成义务植树77.3万株,年度任务完成率100%;投入235万元建设资金,完成4个森林管护点建设,总建筑面积736.96平方米。切实加强公益林管理,完成公益林整合优化工作,实现国家级公益林新增面积39574亩、省级公益林新增面积231178亩。扎实开展2015—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期5年补助项目的年度验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财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姚安县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

3.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姚安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6.姚安县林火监测中心。

7.姚安县太平木材检查站。

以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不单独核算、未独立编制预算和决算,预算决算编制全部纳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管理,财政批复预算决算也只批复给统一编制预算决算的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1个行政单位为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2023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2023年末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8560721.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08721.06元,占总收入的98.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2000元,占总收入的1.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937182.05元,增长107.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85182.05元,增长104.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52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省级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下达到各乡镇核算,2023年林草局项目资金全部在林草局核算,2023年在2022年基础上还增加实施了国家造林试点补贴,低效林改造等项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在2022年基础上也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958805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0386.03元,占总支出的27.74%;项目支出28607667.38元,占总支出的72.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781389.05元,增长53.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2445.8元,增长10.71%;项目支出增加12718943.25元,增长80.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2022年增加,2023年林草局项目资金全部在林草局核算,2023年在2022年基础上还增加实施了国家造林试点补贴,低效林改造等项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在2022年基础上也在增加,在2023年,林草局加快对2021年结转项目的实施,及时兑现了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0386.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77730.83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2655.2元,占基本支出的7.31%。人均支出13377.5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607667.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88763.74元。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30911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及生态修复相关支出;

2.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0911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草原生物防治相关支出;

3.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19521.21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保护、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林区站点建设相关支出;

4.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107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填天保人员劳务费支出;

5.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690856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支出;

6.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2761.5元,主要用于光伏项目相关建设支出;

7.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3238599.35元,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相关支出;

8.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2916.33元,主要用于草原基本情况调查相关支出;

9.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林政资源管理相关支出;

10.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支出3278716元,主要用于火烧迹地植被恢复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省级退耕还林补助、国家造林试点补贴、2023年乡村绿化示范项目、森林抚育项目等相关支出;

11.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430818.1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联合管护费等项目相关支出;

12.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09998.41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保工程相关支出;

13.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596612.64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相关支出;

14.2130236草原管理支出145000元,主要用于草原基况监测技术服务费支出;

15.2130237.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空间规划费支出;

16.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15975.74元,主要用于太平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森林抚育等项目相关支出;

17.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46400元,主要用于森林抚育项目相关支出;

18.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22788.1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的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70121.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8%。与上年相比增加9063457.35元,增长35.1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2022年增加,2023年林草局项目资金全部在林草局核算,2023年在2022年基础上还增加实施了国家造林试点补贴,低效林改造等项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在2022年基础上也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321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补助、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失业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402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59984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1%。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等项目建设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7312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4%。主要用于退耕还林、生态修复、草原基况监测、太平标准化林业工作站、森林火灾保险等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1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元,决算为33012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260125.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79%,完成年初预算的7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7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元,支出决算为33012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26012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未购置车辆,2022年我单位购置了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在2022年基础上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减少859373.89元。储备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造成公务接待次数比去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458.48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58915.41元,下降7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897206.4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832.51元,增长1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8.48元,增长0.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未购置车辆,2022年我单位购置了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在2022年基础上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减少859373.89元。储备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造成公务接待次数比去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458.4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保护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保护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140批次及132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655.2元,比上年增加108676.27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涉及职级晋升工资支出增加。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716463.44元,其中,流动资产1548171.60元,固定资产5167703.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88.1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903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59725.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058.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7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288.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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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