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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1200 | 发布时间: 2024/2/6 12: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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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1-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05-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三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和组织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姚安县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局

3.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姚安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6.姚安县林火监测中心

7.姚安县太平木材检查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开展林草资源监管。层层落实依法治林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林区源头管理,积极探索和创新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严格林地用途管理,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整改和执纪问责工作,全面完成森林督查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草原生态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质量,定期对草原进行科学监测,对生态变化规律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为评估草原项目实施效果、完善草原扶持政策、监督执法等提供科学依据。

2.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国土绿化和“山体增绿”行动,持续开展荒山荒地和乡村绿化美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提高城乡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大力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退牧还草项目,加强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建设,增加草原面积,提高草地质量。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推进森林管护和生态护林员、森林抚育、公益林建设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项目工作。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认真研究项目建设林地流转工作,确保储备林木材基地建设等子项目的规划实施落实到位,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切实加大林草良种的使用和选育力度,积极推进种苗管理法治化、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持续推进苗圃基地建设。

3.稳步推进林草产业发展。围绕优势传统产业,在抓好生态保护的同时,加大对森林康养、特色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的培育和打造,形成有规模、有特色的林草产业体系。稳步推进核桃、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扎实开展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实施,督促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建设及后期管理工作。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引领林草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搭建贸易流通平台,加大招商引资,推动林草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品牌建设,努力打造核桃、野生菌、石榴、等姚安林草产品品牌。

4.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完善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建设,健全完善火源管控机制,加大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应急演练和防扑火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基层防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扑火能力。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做好药物器械维护储备等,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的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防止林草有害生物的传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8.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94.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240.3万元,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103.31万元,在2023年基础上减少了136.99万元;2023年按照在职职工65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24年按照在职职工60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8.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8.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8.88万元比2023年的1394.78万元减少19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5人,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相应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费用减少58.91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136.99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240.3万元,2024年项目支出103.31万元。以上二项合计减少195.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8.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9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9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按照在职职工65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24年按照在职职工60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其中:周伦、徐钰松调出,王少海调入,郑丽华、偰彦退休,郭永光死亡;项目支出103.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减少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的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1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0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补助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4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01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方面的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1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0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补助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8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9.2130201.行政运行308.3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助、行政单位机构运转方面的支出。

10.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1万元,主要反映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

11.2130204.事业机构478.1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助、失业保险,事业单位机构运转方面的支出。

12.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30万元,主要反映林长制项目,退化林本地评估调查,种质资源调查项目方面的支出。

13.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61.3万元,主要反映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的支出。

14.2210201.住房公积金70.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

(二)本级财政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95.57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65.27万元,30102.津贴补贴112.64万元,30103.奖金65.02万元,30107.绩效工资250.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单位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0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6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3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0.9万元,主要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支出。30228.工会经费11.49万元,30229.福利费6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30211.差旅费5.38万元,30201.办公费4.6万元,30207.邮电费2.1万元,30205.水费1.12万元,30206.电费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8.1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缴纳的水费、电费、网络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会议费、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单位在职职工体检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及单位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等方面的支出。30302.退休费27.74万元,30305.生活补助2.0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8.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退休费、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项目支出103.31万元。其中:30227.委托业务费43万元,30201.办公费22.0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项目,退化林本地评估调查,种质资源调查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13.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2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减少原因: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比202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2辆,2023年划拨了2辆(一辆划拨给栋川镇人民政府,一辆划拨给适中乡人民政府),车辆按照每辆3万元列入县级预算,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16.67%。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4年县级专业队养队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按照《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之规定,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不少于60人的编队标准。姚安县森林火森林消防专业队于12月1日开始编队,于次年6月30日结束。配套资金20万元用于60名扑火队员日常生活保障,为扑火队员购买相关保险服务,为扑火队员发放各种补助金津贴。12月1日至次年6月保障县级专业队正常运转,有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通过县级专业队日常备勤及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扑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我县193万亩林区生态安全。

(二)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县级配套专项经费

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楚林通【2016】60号的规定,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一期项目,建设24个,属于租用形式;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二期项目,建设2个,属于租用形式;森林防火监控信息化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服务项目,升级改造10个,属于租用形式;云MAS业务服务项目,宣传短信服务;云视讯业务服务项目,视频会议系统服务;数据专线服务,10条数据专线。通过实施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大力提升我县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指挥及扑救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23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按照在职职工65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24年按照在职职工60人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其中:周伦、徐钰松调出,王少海调入,郑丽华、偰彦退休,郭永光死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71.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82万元,固定资产516.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7.7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2024年县级专业队培养队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县级专业队养队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021—2015)之规定,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不少于60人的编队标准。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姚安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于12月1日开始编队,于次年6月30日结束。

(五)项目实施内容

1.60名扑火队员日常生活保障;

2.为扑火队员购买相关保险服务;

3.为扑火队员发放各种补助金津贴。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县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安排资金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报批,12月1日至次年6月保障县级专业队正常运转,有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八)项目实施成效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通过县级专业队日常备勤及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扑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我县193万亩林区生态安全。

二、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县级配套专项经费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县级配套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楚林通【2016】60号之规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楚雄州10县市实施互联网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项目实施内容

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一期项目,建设24个,属于租用形式;森林防火野外视频监控二期项目,建设2个,属于租用形式;森林防火监控信息化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服务项目,升级改造10个,属于租用形式;云MAS业务服务项目,宣传短信服务;云视讯业务服务项目,视频会议系统服务;数据专线服务,10条数据专线。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县级配套专项经费2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严格按服务协议,按省州要求,计划按每年签订的服务协议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通过实施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大力提升我县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指挥及扑救能力。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0111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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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