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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大河口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2335 | 发布时间: 2022/10/17 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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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内,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乡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乡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开展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条底线,确保所有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2021年以来,各村利用光伏收益和产业分红收益,结合实际争取了一批村级公益性岗位,切实帮助低收入群众增收。同时,全面提升贫困群众的劳动技能,通过劳动技能培训增强低收入群众自身本领。另外,全乡共投入项目资金1160.38万元,实施了农田水利、道路交通、产业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农业生产调整实现新进步。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的基础上,烤烟、蔬菜、林果、畜牧等主导产业不断巩固发展。积极应对非洲猪瘟防控和畜禽疫病防控,畜牧养殖收入持续增收;发展农业州级龙头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巩固,农民实现了多渠道稳步增收。(3)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发展。积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投资1100余万元的大河口村委会彭家村民小组、麂子村委会小村村民小组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20万元的2021年殡葬改革省级补助项目等重点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100余万元的大河口乡集镇污水管网处理厂项目加快推进;扎实抓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清淤整修放水沟渠,乡村组道路硬化。(4)民生保障得到新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乡教育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中小学入学率、巩固率稳步提高。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明显增强。武装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信访机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防艾人民战争成果进一步巩固。

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奋勇拼搏下,2021年,全乡实现第一产业总产值1.82亿元,同比增长18.9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同比增长20%;完成招商引资2.53亿元,同比增长26.5%;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50元,同比增长20.16%。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大河口乡人大、大河口乡党委、大河口人民政府;

2.事业单位:大河口乡水务服务中心、大河口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大河口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大河口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大河口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大河口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大河口乡财政所;

4.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含事业周转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7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2.31万元,占总收入的94.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30万元,占总收入的5.89%。与上年对比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减少374.0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大河口乡项目资金总收入总体减少。在2020年期间,为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级部门下达姚财整合〔2020〕1号2020年度第一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单笔金额高达685.96万元;在2021年期间,大河口乡无此类任务支持,收到上级部门下达姚财建〔2021〕126号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8.77万元、姚财建〔2021〕5号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8.16万元、姚财农〔2021〕7号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00万元,与2020年资金体量存在较大差距。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8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07万元,占总支出的51.60%;项目支出865.75万元,占总支出的48.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大河口乡2021年度基本支出增加51.6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82.9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情况与上年相同,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体较上年减少431.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内受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影响,可支出资金变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60万元,主要原因为在2020年内,大河口乡未发放公务员大比拼考核绩效金,而2021年发放该资金,导致支出增加;同时受人事变动及薪资调整影响,大河口乡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7.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5.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2.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大河口乡总体项目减少,项目体量较2020年变小,可使用资金量下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姚财建〔2021〕126号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达资金118.77万元,于2021年内全部支出;姚财建〔2021〕5号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共下达108.16万元,于2021年内全部支出;姚财农〔2021〕7号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100.00万元,于2021年支出99.00万元;姚安县民政局拨入离任补偿资金50.77万元,于2021年内全部支出;姚财社〔2021〕30号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下达27.7万元,于2021年内全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6%。与上年对比共减少528.5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内,大河口乡收到项目资金收入较多,仅姚财整合〔2020〕1号2020年度第一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金额就高达685.96万元,2021年内大河口乡无此量级项目,可支配资金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4%。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普活动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4%。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4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全乡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节能环保(类)支出14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

8.城乡社区(类)支出2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9.农林水(类)支出52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全乡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3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全乡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督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2万元,完成预算的21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36.57万元,完成预算的21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20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内,大河口乡发生公务用车报废与购置业务,新购置公务用车花费19.57万元;因高速公路修建,大河口乡接待任务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超过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9.79万元,增长33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80万元,增长44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内,大河口乡发生公务用车报废与购置业务,新购置公务用车花费19.57万元,另外在新购置公务用车前,大河口乡投入较多资金对原有公务用车进行维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7万元,占94.68%;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占5.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7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原公务用车猎豹(云EDH687,原值12.00万元)取得于2011年5月,经十年使用车辆耗损较大,符合报废条件,后经上级部门审批,购置新公务用车红旗H7(云E9C138),共支出19.5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大河口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河口乡及相关职能站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大河口乡财政所存在编内工作人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存在机关运行支出,该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调离,导致此后大河口乡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存在机关运行支出为0.00元,大河口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体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部门资产总额6936.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5.88万元,固定资产931.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81万元,其他资产5138.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0.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170.00平方米,账面原值72.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36.83

865.88

931.36

618.51

66.89

0.00

245.96

0.00

0.00

0.81

5138.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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