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801000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政策、规划、计划。
(2)统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地区对口帮扶姚安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8)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审查各乡镇有关扶贫开发项目,监督检查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⑴姚安县扶贫办是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扶贫办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全县扶贫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⑵组织编制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计划以及“十四五”扶贫攻坚规划工作。
⑶承担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脱出列工作,指导全县数据核实比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统一标准。
⑷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1个是: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项目股、产业金融股、安居培训股、社会外资与帮扶协作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6,106,35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06,357.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41,205,719.69元对比增加4,900,637.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收入比2019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7,771,179.57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403.41元,占总支出的3.96%;项目支出45,879,776.16元,占总支出的96.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61,451,413.94元对比,减少13,680,234.37元,减少原因是:上年收入结转在本年形成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1,403.41元。与上年支出2,271,219.62元对比,减少支出379,816.21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0,288.09元,占基本支出的91.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115.32元,占基本支出的8.52%。
具体支出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1,591.8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离退休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28,966.40元,主要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7,593.4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427.66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2130501行政运行”支出1,382,524.07元、“2210201公积金”支出106,300.00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79,776.16元。与上年支出59,180,194.32元对比,减少支出13,300,418.16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扶贫项目多数属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多数项目已在上年度启动实施,所以本年度的项目资金支出相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760.5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634.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4,241,300.00元,生产发展6,254,827.44元,其他扶贫支出7,338,654.20元,招商引资2,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71,179.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的61,451,413.94元减少13,680,234.37元,减少28.64%,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收入结转在本年形成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36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55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归口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工伤保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02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7,147,93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792.9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316.9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476.00元。预决算对比,“三公经费”决算数104,792.90元,比预算数34,000.00元增加70,792.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0,000.00元,比决算数32,316.90元少2,316.90元,少7.17%;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000.00元,比决算数72,476.00元少68,476.00元,少94.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增加,导致接待费增加是由于国检工作、上海帮扶工作。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7,595.37元,增长55.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231.63元,下降3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827.00元,增长268.8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增加,因为上海为我县对口帮扶城市,工作组前来我县所产生的接待费增加,国家和省级调研、检查力度,陪同中央和省定点帮扶到县工作次数和时间增加。车辆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一是到扶贫项目实施点对项目进行检查指导,此项工作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社会组织帮扶陪同到县减少,三是沪滇协作帮扶地深入推进,到项目实施点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16.90元,占30.84%;公务接待费支出72,476.00元,占69.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16.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316.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姚安县扶贫办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2,4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4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口帮扶接待,国家和省、州调研、检查及脱贫攻坚日常工作接待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115.32元,与上年对比:比2019年180,404.13元减少19,288.81元,减少10.70%,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82,600元,其中,流动资产570,000元,固定资产212,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61,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82,600 |
570,000 |
212,600 |
|
|
|
212,600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801111
点击下载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