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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量:2272 | 发布时间: 2021/10/20 15: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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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编制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执行国家和省、州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技术等级标准,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协调、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拟订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文化和旅游经营企业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承办省、州文旅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水平。以县乡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文化阵地。投资347900元完成县图书馆文化馆总馆建设,并通过州级检查验收;投资449000元进行9个乡镇分馆馆舍改造和设备购置;争取到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168000元,对县文化馆和两个村级文化活动室进行改造提升;投资200000元对10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文化活动室添置必要设备,投资180000元对4个文化活动室进行新建改扩建。2020年以来,县图书馆共接待读者2.89万人次、县文化馆接待观众2.5万人次、县博物馆接待观众9.08万人次;县、乡两级共开展送戏下乡72场次,观众8.83万人次,统筹工会、妇委会、团支部和志愿服务等开展抗击新冠疫情线上线下阅读推广、全民农家书屋阅读、农科宣传培训、乡村文明风尚、议事道德讲堂、体育健身竞技和“大比拼”“四万三进”活动20627场次,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受众51900 人次,极大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馆一站一室”真正成为传播新知识、传播先进文化的主阵地。

二是发挥行业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去冬今春来袭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公共文化机构功能是一场考验。姚安县文艺工作者先后编排录制小邑拉花《疫情防控牢记心》和快板说唱《疫情防控靠大家》两部宣传音频作品下发乡镇宣传,全县9个乡镇文旅工作者拉着音响不停行走在乡间路上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宣传进村组、进农户家中,实现全县9个乡镇77个村(居)民委会的广播、流动宣传车同频共振,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知晓疫情防控知识。同步用漫画、H5对《疫情防控牢记心》进行重新演绎,先后被学习强国、云南日报、文旅头条、红火楚雄文旅资讯等媒体转载,文旅姚安微信公众号、光禄古镇、姚安图书馆网站、姚安县文化馆网站同步推送,仅光禄古镇网站和姚安县图书馆网站点击量就达上万次。文艺工作者们还创作了《姚安花灯—众志成城战疫情》《坝子腔—姚安人民战疫情》《莲花落—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音乐快板—疫情事关你我他》等15个地方剧目,把“普通话”与“地方话”相结合录制说唱节目短视频,创作10余幅优秀书画作品,把疫情防控知识转化为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让群众喜欢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迅速转发,疫情防控知识也迅速传播到千家万户。并利用网上资源,推送阅读资源和文博展览资源,供读者和参观者在网上阅读和参观,全面开启安全便捷的网上展览公众在线参观模式,将可口可心的文化大餐送上门,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常态化开展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查检查,制定出台了《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方案》,对网吧、娱乐场所、景区、涉旅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体温监测点设置情况、人流监测登记、消杀措施落实记录、消杀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管理等为重点的全面、密集的督查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处于高位态势。结合“四万三进”活动开展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业务培训,落实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政策。

三是抢抓发展机遇,推动旅游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精心谋划文旅发展“十四五”规划,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的指示要求,本着“因地制宜、能大则大、宜融则融”的原则,按照“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深入各乡镇开展专题调研,共谋划储备项目55个,完成我县文化、旅游“十四五”专项规划初稿草拟及三次修编工作,确保在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水电路网建设、乡风文明综合治理等基层发展实际上谋划长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力保所谋划的项目有基础依据,有入库支撑。加快项目建设,夯实旅游基础设施,为招商引资提供有力支撑,抢抓全省开展大滇西旅游环线和半山酒店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旅游新业态培育。围绕“自然资源+健康养生+娱乐设施”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全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申报、建设各项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姚安县光禄古镇旅游景区连接线项目,成功申报2020年第二批地方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到80000000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目前项目稳步推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个(姚安县图书馆、姚安县游客服务中心),总投资50000000元,已进入省级项目库锁定,正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第三批地方债券资金储备项目(姚安县洋派水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姚安县大剧院建设项目),正进行项目前期工作。涉及2020年“四个一百”项目(姚安县滇中天文科普科研教学基地在建项目),完成投资50000000元,目前正进行企业融资、土地审批和环评工作。争取专项资金700000元新建旅游厕3座,荷福新旅游厕所建设已竣工验收、长寿村旅游厕所建设项目正在造价前期工作。投资200000元完成德丰寺景区旅游公厕建设。预计投资1470000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岳庙抢救性修缮项目,完成主体建设,争取尽快完工投入使用。完成280家涉旅企业诚信评价,选出了特色餐饮名店和特色酒店共10家,对其进行了公开表彰和挂牌,示范带动全县酒店及餐饮业发展。强化旅游宣传,提升姚安文旅品牌的知名度,抓好“游云南”APP宣传推广,“光禄古镇赴玫瑰之约、五一去姚安邂逅烂漫花海”宣传广告上线“游云南”APP首页,以“畅游荷城姚安 复兴文旅经济”主题开展“5.19中国旅游日”活动,组织参加2020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对外交流活动。创新宣传模式,以文旅姚安微信公众号为线上宣传主阵地发布原创信息180余条,以线上线下方式向广大游客展现大美姚安盛况,进一步提升姚安旅游产品竞争力和吸引力,吸引了大批游客入姚旅游。陪同龚琳娜团队完成对姚安“花灯、梅葛、坝子腔”非遗采风活动服务;完成楚雄州文化馆到姚安县拍摄非遗“百首酒歌”活动;完成大口马牙栏目到姚安拍摄“花灯、梅葛、坝子腔”非遗活动;完成四季走廊栏目走进姚安拍摄姚安花灯、光禄古镇的服务演出活动;积极组队参加云南省第二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和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将姚安特色文化带出省州县,宣传独具特色的姚安文化,以独特的文化魅力吸引更多的游客来认识姚安、感受姚安。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文旅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至广大游客的一封信》《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开放型景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告知书》等20余个工作文件,共印制1500余份,分发粘贴到所有文旅营业场所,做到行业宣传无遗漏、无死角。常态化开展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查检查,制定出台了《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方案》,对网吧、娱乐场所、景区、涉旅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体温监测点设置情况、人流监测登记、消杀措施落实记录、消杀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管理等为重点的全面、密集的督查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处于高位态势。结合“四万三进”活动开展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业务培训,落实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政策。根据《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落实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楚文旅通〔2020〕16号),对4A级旅游景区光禄古镇从3月份以来执行了门票减免50%的政策措施,共减免2300元,减免电费2000元,减免计价获得8000元,减免职工失业保险420元,减免景区税费12000元;对滞滇游客安置酒店姚州大酒店开展了奖补政策,对文旅企业开展贷款政策宣传,统计上报12家对有意向贷款的企业13700000元贷款计划,鼓励业主顺利经营,减小资金短缺的压力。以“放管服”改革为动力,强化部门协作,推行网上关联审批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全县文旅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共组织召开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会议联席会议4次,联合执法检查4次,复工复产培训会议2次,普法专题培训3次,开展文旅市场综合检查23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29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市场508家次,责令整改14家次,帮助原违规开设的好乐迪KTV成功转型,有效净化了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涉及文旅行业领域的行业乱象按照我县“六清”要求得到全部清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认可,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形成了秩序井然、守法经营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860849.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99349.21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1500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度收入15231580.21元对比增加1629269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抓好项目谋划,加大项目建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459845.17元。其中:基本支出6659908.9元,占总支出的40.46%;项目支出9799936.26元,占总支出的59.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7441056.88元对比,减少981211.71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565471.3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84259.59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单位于2019年4月份机构改革,职能部门划转,基本支出减少,认真落实全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加大项目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9908.9元。与上年8225380.21对比减少1565471.3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机构改革,职能部门划转,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77170.35元,占基本支出的94.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2738.56元,占基本支出的5.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99936.26元,与上年对比9215676.67元,增加584259.59元,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落实全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加大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拨付光禄古镇景区牌楼工程款2000000元,支付游客接待中心、文昌宫、龙华寺、武侯祠工程尾款300000元,支付光禄游客中心、诸葛武侯祠、光禄龙华寺、光禄文昌宫工程尾款4079000元,开展实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保护项目工程支付工程款300000元,开展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光禄古镇福禄广场公厕、东关公厕、德丰寺公厕项目,支付项目经费700000元,开展实施光禄古镇和福新村公厕建设支付项目经费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44697.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15937666.9元对比,增加507030.62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单位认真落实全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抓好项目谋划,加大项目建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512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招商引资工作、景区牌楼工程建设。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799.13元,招商引资工作支出633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类)(景区牌楼工程建设)支出2000000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40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0%。主要用于支付光禄游客中心、诸葛武侯祠、光禄龙华寺、光禄文昌宫工程尾款。其中支付工程尾款3665500元,结余资金413500元上缴国库。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76226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0%。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姚安县文化馆、姚安县图书馆、姚安县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村文化辅导员补助等行政运行支出4762809.78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660050元;群众文化支出354353.17元;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380354.98元;旅游宣传支出40664元;姚安县文化馆、姚安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支出等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12106.76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支出511900元,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92000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50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补助支出505400元。

6. 农林水(类)支出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开展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光禄古镇福禄广场公厕、东关公厕、德丰寺公厕项目,支付项目经费700000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3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69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4000元,支出决算为231200元,完成预算的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700元,完成预算的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500元,完成预算的9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0年加强内控制度管理,严格实施内部管理制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843.48元,下降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相比2019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01.48元,下降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42元,下降5.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杜绝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上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700元,占40.10%;公务接待费支出138500元,占59.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其他业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办公所需车辆及文化流动服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8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业务部门业务指导、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738.56元,与上年806113.64元对比减少423375.0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机构改革,职能部门划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机关日常活动开支,如水电费、车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1553501.21

3908550.85

3905920.76

2093458.49

132043.83


1680418.44



5055.6

12373397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31553501.21元,其中,流动资产3908550.85元,固定资产3905920.76元,无形资产5055.6元,其他资产123733974.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2433.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441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6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66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66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23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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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