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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2454 | 发布时间: 2021/10/20 14: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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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总工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楚雄州工会代表大会和姚安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本地区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工会的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县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基层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本县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支持、帮助本县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各项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5、推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根据女职工特点和意愿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6、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建设,强化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推进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联系引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推进网上工会建设,发挥互联网+工会作用,拓展和完善工会网络管理和服务平台,依托新媒体等新兴技术,让职工随时随地获得工会服务。

9、研究本县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0、加强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协管工作;研究制定本县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本县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11、研究本县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能协作等活动。

12、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

13、协助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宣传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州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对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1)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巩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云南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学习教育、层层进行宣讲,推进学习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基层一线,引导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深化思想引领行动。狠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激发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是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县总工会围绕“立足岗位 共克时艰 争做最美女职工”这一主题,下发《姚安县总工会关于开展“三八”维权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县各基层工会女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新型媒体把《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致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广大女职工的倡议书》推送给女职工学习,并深刻领会倡议书精神;二是组织全县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参加全国“书香三八”组委会组织开展的非常时期“一封家书”作品征集活动,用“一封家书”的形式,传播正能量,讴歌“逆行者”,给亲人和朋友以祝福和力量;三是结合当前复工复产,深入各企业工会开展对涉及女职工合法利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大力宣传,广泛开展女职工性别平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切实提高女职工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四是转发了《楚雄州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女职工免费妇科检查活动的通知》,组织女职工进行免费体检;五是认真做好2020年“楚雄州职工和谐家庭”推荐工作,姚安县公安局周庆华、姚安县第一中学倪琼、姚安县人民医院李文丽、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徐克信、姚安县中冈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杨家聪等5户获“楚雄州职工和谐家庭”荣誉称号,并推荐姚安县人民医院李文丽家庭参加2020年“云南省职工和谐家庭”评选活动;六是5月7日上午,由县总工会牵头、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扶贫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地震局、县志办、县烟草公司、县供电局等10个部门联合组成的100余名志愿者开展了以“建功新时代·奉献为人民·志愿我先行”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日”活动;七是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切实把职工书屋建成职工的“精神家园”“文化加油站”,向州总工会推荐申报州级职工书屋2个(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工会委员会、姚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会委员会);八是以争创州级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会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2、以建功立业促发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1)推动职工锤炼过硬本领。一是紧扣“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以创新发展、质量提升为重点,深化劳动和技能竞赛,引导和激励全县广大职工强学习、练技术、提素质,积极组织县人民医院、如新世纪物业公司代表姚安县参加2020年楚雄州职工技术技能竞赛,并获得集体三等奖;二是开展2020年农民工引导性培训,积极与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工会、云南美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姚安县百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会等合作,围绕缫丝技能、种植养殖、安全生产管理及法律法规、广告设计、汽车维修、婚宴及礼仪等内容,培训农民工1609人。

(2)推动职工勇挑历史重担。一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推荐前场镇人大主席周福兴参加评选工作,努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二是认真落实劳模待遇,省级劳动模范周永清死亡后,对其家属进行帮扶慰问,发放慰问资金1000.00元;三是开展2020年劳模慰问活动,慰问省部级劳模7人,发放慰问金7000.00元。

(3)积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下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召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会,传达全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对我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情况作通报,并安排部署了我县下一步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契机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将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工会、楚交集团姚安分公司工会作为我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单位,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3、服务职工群众,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保障广大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针对疫情对姚安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群众带来的影响,在做好日常维权服务工作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维权服务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深入、更具体。

(1)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一是依法维护职工民主权益。认真落实职工知情参与、协商共决、评议监督等各项职能,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政策制定工作,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落实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探索完善职代会、区域(行业) 职代会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制扩面、提质增效。全县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全部实行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95%。二是依法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组织人员深入县级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特别要约行动,向全县各企业和职工发出倡议书150余份,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企业34户,签订《集体协商专项合同》28份,涉及职工2055人,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职工稳就业、保岗位、保工资,引导职工建功立业,加大就业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召开“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人社部门对企业年检的重要内容,有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020年,全县共签订专项集体合同58份,覆盖企业181个,覆盖职工3952人。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43份,覆盖女职工1815人。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作为2020年工会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让《条例》走进企业、走进工地、走进广大用人单位、走进农民工心中,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 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人次。三是依法维护职工健康安全权。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结核病、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宣传,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和职业健康权益。

(2)继续推进服务职工体系建设。一是将加强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作为工会工作融入中心工作的切入点,作为推进工会重点工作落实的有效载体,以“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工会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作为标尺,重点从职工之家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等方面强化目标管理,向州总工会推荐申报2020年“先进职工之家”4个(姚安县官屯镇联合工会、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工会大河口中心小学基层委员会、姚安县锦星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姚安县民政局工会委员会);二是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2020年,共筹集发放困难职工慰问金5057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1600.00元、省级财政资金166200.00元、州总工会专项资金33300.00元、本级自筹214600.00元),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728人。“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慰问困难职工281人、困难农民工246人,发放慰问金1806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2000.00元,省总专项资金56200.00元,州总工会专项资金23300.00元,县总工会筹集资金59100.00元);中秋、国庆帮扶慰问困难职工5人,发放慰问金266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5600.00元 ,县总工会筹集资金1000.00元);积极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县总工会配套资金24500.00元帮扶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13人、困难农民工3人,让他们圆满实现大学梦。上门看望慰问因公离逝的姚安县弥兴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文闯的家属,向他们致以诚挚的慰问,并送去慰问金2000元;筹集资金250000.00元,对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公安干警、村(社区)人员等417人进行慰问,将党委、政府的关爱和温暖送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疫情期间,为我县12户在档困难职工发放物价补贴24000.00元;三是扎实组织开展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县共有 154基层工会参加,参加了8765人,占总职工人数98.39%,收取职工医疗互助金1046000.00元。全年共115个单位的住院职工得到帮助,累计报销950人次,报销金额955600.00元,占收取互助金90%;四是做好就业创业扶持。与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安县邮政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春节平安返乡送温暖”“金秋招聘”等活动,向职工群众宣传工会维权服务、金秋助学、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和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宣传册等,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给予外出返乡人员至多关怀,让其感受到家乡的温暖。做好“贷免扶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为4名农民工、2名大专毕业生办理“贷免扶补”创业贷款900000.00元,为2名农民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300000.00元。

(3)着力脱贫攻坚。一是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按照县委要求抓好挂钩蒿子箐村委会扶贫工作,全村85户贫困户319人,已脱贫82户313人,并为挂点村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和抗旱工作经费40000.00元;二是集中力量开展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户户清”工作,至2020年实现解困脱困167户559人。

4、深化工会改革,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深化工会改革创新。按照“增‘三性’、去‘四化’、强基层、促创新”改革总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动《姚安县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在巩固已有的工会改革成效基础上,把力量和资源进一步下沉,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互联网+”建设,搭建网上服务平台,打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

(2)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建会、换届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坚持党建带工建,着力推进新经济、新业态、新领域工会组建工作,继续加大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会力度,积极探索建会新模式。召开姚安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总工会领导班子,优化工会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会干部力量。切实加强工会干部协管,选优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把好人事关、程序关,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补选,继续推进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好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2020年,新组建工会组织5个,工会会员增加130人,全县基层工会达会员8540人,基层工会162个,职工入会率达100%。

5、加强财务经审工作,提高工会规范运转水平。

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一是抓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做到早计划,早汇报,主动与税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圆满完成2020年全县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二是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推进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程序,严格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自查、自纠和整改。三是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确保工会经费发挥最大效益。9月17日至9月23日,分别对84家基层工会2018至2019年度经费收支情况进行集中审查,9个乡(镇)联合工会2018至2019年度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姚安县总工会2018至2019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切实抓好对工会经费“收、管、用”三个环节的审查审计监督,扎实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6、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工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放在首位,坚持县委和州总工会双重领导,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决定,及时向县委和州总工会请示报告。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与工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定期听取和研究总支和支部的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吃空饷”“小金库”“查偏纠正”“为官不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实现逐年下降,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636867.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6867.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3829.65元,下降5.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月份退休减少1人,工资津贴补贴及各项社保费、公积金等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675498.79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218.79元,占总支出的97.54%;项目支出41280元,占总支出的2.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183.92元,下降1.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月份退休减少1人,工资津贴补贴及各项社保费、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总工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4218.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563.92元,下降3.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月份退休减少1人,工资津贴补贴及各项社保费、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5371.63元,占基本支出的92.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847.16元,占基本支出的7.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总工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380.00元,增长498.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召开姚安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会会议费支出了38680.00元,人力资源工作支出2600.00元,故支出比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498.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183.92元,下降1.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1月份退休减少1人,工资津贴补贴及各项社保费、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900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98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8%。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0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5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5.00元,完成预算的8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5元,完成预算的85.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范围和标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的1707.00元减少2.00元,下降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元,下降0.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范围和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705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7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总工会重点工作调研,乡、村扶贫工作联系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847.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45.4元,减少1.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128.20元、手续费75.00元、水电费4537.36元、邮电费5246.40元、差旅费4350.00元、公务接待费1705.00元、工会经费12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705.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总工会资产总额21577.28元,其中,流动资产10557.87元,固定资产11019.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794.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38.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577.28 10557.87 11019.41


11019.4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总工会        

2021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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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