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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2400 | 发布时间: 2021/10/19 15: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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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品牌”。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渔库鱼塘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据统计局数据反馈,三季度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168403万元,全州位次为第五,增速4.1%,在全州位次为第一,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64元,全州位次为第四,增速8.0%,全州位次为第三。

2、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整改工作落实。截至6月30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2个方面问题,2019年脱贫成效考核反馈3各方面8个问题,中纪委调研云南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馈2个方面问题,省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六必查六必改”5个方面问题整改,楚雄州纪检监察及审计机关反馈产业扶贫存在3个方面问题,共已全面清零销号。

3、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一是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清查核实全县9个乡镇77个村(社区)、1205个村民小组共有清产核资单位1282个,资产总计68017.70万元;核实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总面积217.31万元,顺利通过州级验收,并被评为优秀。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二是按期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9个乡,71个村(居)委会1702.3.29亩的“两区”划定工作,相关数据已汇交到省最终确认。三是积极承接并推进宅基地管理。四是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圆满完成“十三五”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9%目标任务。五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姚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挂牌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4、抓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云组通﹝2020﹞27号)文件精神,对全77个村(居)委员会,1202个村(居)民小组;涉及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中行使财务审批和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人员共1572人进行全面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4510.45万元;未发现贪污、侵吞集体资金案件。

5、农机化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县共有拖拉机1185台,其中轮式拖拉机134台,手扶拖拉机213台,履带拖拉机3台,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835台(其中变型拖拉机827台);有履带式联合收割机20台;备案管理的微耕机5881台。2020年应检拖拉机798台,已检714台,检验率89.47%。全年春秋两季共完成机耕面积384750亩,完成水稻机收86859亩、小麦机播面积21878亩,完成机械植保面积98272亩,完成机械排灌213592亩,完成机械深松4300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3%。

6、全面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是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措施。全县共排查养殖户共计51690户,其中排查禽666811羽、猪1015844头;对2020年全县共对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养殖户160户进行现场核实并采集样品517份进行检测,准确掌握了我县非洲猪瘟疫情态势。二是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9个乡镇77个村(居)委会1205个村民小组全面推行动物强制免疫推进工作。三是抓实动物疫病监测。2020年共采集禽血清450份,猪血清140份,牛血清666份,羊血清670份进行血清学抗体检测。

7、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一是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0年全县完成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定性快速检测3520个样品抽样检测,速测合格率达99.72%。二是抓实农机生产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一年来,共完成3次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部375家次,查处并办结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案件4起、经营假农药案件1起、经营假种子的违法案件1起、经营无肥料登记证的肥料案件1起,罚没款共计49261.1元已全部上缴国库,并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四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管。通过对畜禽养殖、生猪屠宰、饲料兽医等生产环节监管,切实推动落实动物卫生防疫主体责任。

8、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一是针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按照申报、录入、公示、审核、发放的程序,及时兑付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18万元,二是认真落实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完成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116.7万亩,兑付资金367.35万元。三是实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为22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四是实施2020年种植业保险工作,全县完成水稻投保3.1万亩、玉米投保9.1万亩、油菜投保1.7万亩,小麦投保1万亩,马铃薯投保0.1万亩;作物受灾定损面积10015.6亩,受灾农户9547户。五是实施2020年养殖业保险承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试点工作,按照保费资金由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和农户自担的原则,全县能繁母猪承保1.24万头、保险总额度1860万元,保费总额度101.43万元;育肥猪承保7.26万头,保险总额度5808万元,保费总额度265.71万元。

9、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2020年获得绿色食品证书15个产品,有机产品证书2个13个产品,有机转换认证书1个。至目前,全县累计62个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累计认证面积107136.55亩。

10、抓实益农信息社建设和互联网+农业推广服务工作。2020年全县建立益农信息社73个,其中,县级运营中心1个,示范社25个、标准社27个、简易社20个,已覆盖全县乡(镇)和行政村。

11、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强规范指导与服务。一到2020年底,全县累计培育发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7个、州级24个,发展专业合作社413个、家庭农场127个、专业大户1420户。

12、抓实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积极推进“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绿色农业生产发展方式,2020年全县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22.98万亩次,防治53.89万亩次;全年草地贪夜蛾危害发生面积1.9001万亩,防治面积3.5195万亩次,挽回损失760.04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2、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姚安县分校

3、姚安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4、姚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5、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6、姚安县产业发展中心

7、姚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8、姚安县农机监理站

9、姚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10、姚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1、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12、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3、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4、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3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4,694,68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94,684.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比2019年的85,183,600.69元增加19,511,083.81元,增加22.90%,增加原因是: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扶贫产业资金投入比往年多,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多于往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3,068,74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7,998.07元,占总支出的21.88%;项目支出72,700,744.43万元,占总支出的78.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比2019年的81,427,407.69元增加11,641,334.81元,增加14.30%,增加原因一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加快资金支出力度;二是工程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完成,及时拨付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67,998.07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比2019年的20,597,788.69元减少229,790.62元,减少1.12%,主要原因一是年内有人员退休,年度内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相应减少;二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行政运行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89,898.07元,占基本支出的95.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8,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80%。

(二)项目支出情况。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700,744.43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比2019年的60,829,619.00元增加11,871,125.43元,增加19.52%,增加原因是: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扶贫产业资金投入比往年多,各级下达项目资金多于往年。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9,862.00元;死亡抚恤支出77,383.6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78,711.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0,000.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99,542.00元;病虫害控制支出1,240,518.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300,000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001,515.00元;防灾救灾支出1,000,750.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266,638.00元;农村合作经济支出403,5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147,051.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96,053.83元;扶贫支出53,297,695.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4,371,52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68,742.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比2019年的81,427,407.69元增加11,641,334.81元,增加14.30%,增加原因是:一是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加快资金支出力度;二是工程项目验收扫尾工作完成,及时拨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9,8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县级农业专项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0,41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归口管理退休人员工资、工伤保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4,83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经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8,7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城乡统筹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84,419,20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防灾减灾、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农村社会事业、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扶贫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5,7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0元,支出决算为130,800元,完成预算的9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800元,完成预算的9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000元,完成预算的96.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单位加强了对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的内控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合理调配规范了单位公务出行,即保障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也控制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200元,下降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00元,下降2.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元,下降3.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2020年公务用车相关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00元,占59.48%;公务接待费支出53,000元,占40.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3,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日常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100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与2019年度的983,500元减少54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50,945,637.99元,其中,流动资产39,086,170.71元,固定资产11,689,467.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66,17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945637.99

39086170.71

11689467.28

10382323.48

214582.88

0

1092560.92

 

 

 17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4,6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4,6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4,6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601111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