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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2433 | 发布时间: 2021/10/19 1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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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综合性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是政府、社会与残疾人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由县政府领导分管,业务上受州残联指导,工作上与县级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在政府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乡(镇)建立业务关系。其主要职责是: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地方性的政策、法规和计划,起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地主性规章、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残疾人事业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与支持,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与帮助。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或按比例安排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汇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发展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工作。

(10)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1)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2)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13)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2020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一是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二是提前安排入户调查工作,严把调查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精准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确保了在10月30日前动态更新调查录入率达100%,手机APP信息采集率达100%。

2.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期“清零”和第三代残疾人证推广使用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走访工作,现场解决问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乡镇残联专干专题会议2次,印发宣传单7000余份,使残疾人家庭对换证工作知晓率达100%。全县共评定残疾等级7754人(其中二代证到期换发三代证320本,残疾等级变更104本,基本资料更新24本,外地迁入2本。新办证556 人,重新评残 6950 人),已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100%。

在残疾人证的管理和换发过程中,针对539人死亡、康复脱残和二代证到期不愿意办理三代证的残疾人给予依法注销残疾人证,针对258名重度、困难残疾人组织评定医生开展上门办证服务,针对40名评残困难人员给予人均150元的评残困难补贴。圆满完成省、州换证任务,全县到期残疾人证换发任务全部“清零”,此经验在全州推广,受到省残联的高度肯定。

3.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一是加强与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合作,签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协议。二是于5月15日组织四家康复机构到我县开展残疾儿童免费筛查,现场为全县53名残疾儿童家长发放申请审批表、告知申请程序,由监护人自行选择康复服务机构。三是对全县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给予康复救助,全县共救助残疾儿童33人,支付救助资金 59.3万元。

4.抓好省、州安排下达的康复服务项目实施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了200名助听器免费验配对象的摸底筛查和验配工作;二是为20名肢体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补助金额5200元;三是积极协调姚安县精神病医院,做好有需求的精神残疾人的免费送药服务和上门评残服务。全县完成1346例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其中针对 760名有需求的精神残疾人免费送药,减免资金16.45 万元;四是完成258名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具,五是针对328名有康复训练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免费康复训练;完成支持性服务83例;六是对2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支出经费9万元。

5.认真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工作

认真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的审核。按照一月一动态的要求进行线下审核和系统审批。全县共有2645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3425名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2020年1-11月,全县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395.36万元。

6.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就学工作

(1)借助县人社局组织开展的姚安县2020年第四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专场招聘会东风,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

(2)组织残疾人外出就业,促进残疾人增收脱贫。组织三批共8名残疾人由理事长亲自护送到广东江门市欧布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务工就业,同时组织了部分残疾人到州外和县内企业就近就地务工。

(3) 积极争取各种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名额,先后选送6名有一定基础的残疾人参加为期三个月到半年的各种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或者自主创业。

(4)开展县乡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增收。积极争取各级资金1万元,县残联采取“以乡划片,以片集中,分期培训”的方式,分四期对全县9个乡镇20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家属进行培训,培训结束,为每位参训学员发放价值500元的油菜种1袋、高品质复合肥3包。各乡镇结合地区产业优势,对250名符合条件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班9期。 

(5)创建残疾人彝绣扶贫基地,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成功将姚安县“云南美丽彝人”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创建成楚雄州残疾人彝绣扶贫基地。申报为云南省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争取到省级资金5万元。通过扶持,帮助企业安置更多的残疾绣娘就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

(6)开展助盲脱贫行动,扶持盲人创业。向上争取资金1万元(省级扶持资金0.5万元、州级配套资金0.3万元,州级稳岗资金0.2万元),创建了盲人规范店按摩机构一个,促进了盲人按摩行业健康发展。

(7) 助残就业同奔小康。为帮助我县残疾妇女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彝绣领域实现居家就业,认真挖掘彝绣人才,培树典型,经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的5名从事彝绣的残疾人争取到省级同步小康创业扶持资金每人1万元共计5万元。并选送5名绣女参加州全州百名残疾绣女彝绣技能提升培训班。争取州级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扶持资金1.2万元扶持6名残疾人自主创业。

(8)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合计5.15万,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和当年考取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进行救助。

(9) 圆满完成了我县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10) 依托社会资源建基地、打基础,助推残疾人培训就业。成功把姚安县康怡托养中心创建成“楚雄州残疾人托养基地”“楚雄州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基地”“楚雄州康复训练基地”“楚雄州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基地”,此项工作为全州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了有力有效的借鉴,得到省残联肯定。认真抓实“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完成2019年和2020年中央、省、州残联下达我县100名居家托养对象上门服务工作,并开展了项目评估验收,材料整理归档。

7.加大残疾人宣传、教育、文体工作力度

(1)上传州残联网站信息77篇,政务信息约稿1篇,“云南通”采用1篇。楚雄州残疾网站采用65篇,《楚雄州残疾人工作简讯》采用12篇,省残联网站采用11条,残疾人工作新闻报道在县电视台播出8条。《姚安信息》采用1篇,《彝州扶贫》采用1篇,州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6条。上报条数和采用条数居全州第一。

(2)紧紧围绕第30次全国助残日“ 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这一活动主题,在全县开展丰富多彩的扶残助残活动。一是到乐养中心支部开展“聚爱筑梦、共享阳光”主题党日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携手助残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到姚安县康怡托养中心,开展助残服务活动。中心捐赠了1.5万元的绿化物资和价值2200元的食品。三是对部分“阳光家园”服务对象开展入户走访和回访活动。四是开展文化进残疾人家庭活动。五是携手部分残工委成员单位到大河口乡开展助残扶贫活动。购买电源线、线管、开关、插座、灯具等一批,组织官屯镇供电所20名助残志愿者为大河口乡陈军等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家庭老化用电线路更新改造及慰问活动。六是开展全县残疾人康复筛查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免费康复服筛查服务。七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携手部分残工委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和消防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册2000多份,为300多名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配合教育部门切实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残疾少年儿童“一人一案”的教育方案,“全覆盖、零距离”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今年有5名新残疾学生入学就读州特殊教育学校。配合州特殊教育学校为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学。

8.开展文化助残,深入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为全面提升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助力于全县广大残疾人家庭决胜全面小康。今年,县残联组织开展文化进残疾人家庭活动。投入资金5万元,为67名残疾人代表赠送了科普知识读本、播放器、电子成年历等价值2万元的文化用品;投入资金3万元,为县图书馆配置无障碍通道、桌椅、制度牌、电子盲人阅读器、听书器、手持式电子助视器等先进的视障人士专用设备,创建了楚雄州首个盲人览室。

9.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按照省、州残联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抓实数据信息基础工作,确保行业数据信息与扶贫、住建等部门信息数据闭合。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县残联认真做好残疾人台账,对扶贫信息数据中的残疾人信息进行定期不定期认真精准审核认定。根据县扶贫办要求,对扶贫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口进行比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口与残联残疾人证办理系统高度闭合。按照《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确认4类重点对象的函》要求,针对各乡镇再次排查上报的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户中的贫困残疾人户属性进行核实认定。按照人社系统精准扶贫数据比对“回头看”要求,对近年来参加培训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比对核实。二是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残疾人实现如期脱贫,助力同步小康,积极吸收社会资金扶残助残,与姚安佰强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锦泰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姚安云上优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外婆味道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爱心助残金捐赠协议,由爱心企业主动承担社会帮扶责任,将企业收益的一部分作为慈善资金通过姚安县红十字会无偿捐赠给县残联,用于发展农村残疾人事业,帮助需要关心、支持的残疾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6527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271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43457.66元,主要原因是5月份人员调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26593.83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839.9元,占总支出的40.13%;项目支出2949753.93元,占总支出的59.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3429.34元,主要原因人员调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支出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683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0483.69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1人,退休费支出减少及2019年有抚恤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1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3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49753.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3913.03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支出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351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90765.48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支出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机关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417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0%。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残疾人事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1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7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000元,支出决算为46500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00元,完成预算的6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100元,完成预算的92.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0元,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0元,下降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0元,增长0.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0.00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0元,占46.02%;公务接待费支出25100元,占53.9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25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2739.25元,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办公费支出47400元;二是公务接待费25100元;三是工会经费15100元;四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1400元;五是其他交通和运行费用96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7436759.62元,其中,流动资产944360.72元,固定资产9543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39696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8193.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102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X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36759.62 944360.72 95438.9 83930.66

11508.24
639696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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