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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3298 | 发布时间: 2021/10/18 14: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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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管理,负责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事务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工作。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极其不易的一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稳经济增长的双重压力下,我镇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圆满完成了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良好,交出了一份年度优异答卷。全年实现农村常住居民收入13981.92元,同比增长11.8 %;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3.99亿元,同比增长8.6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765 亿元,同比增长45.75 %;完成农产品加工销售产值4.5亿元,同比增长5.1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54亿元,同比增长7.69%;工业总产值 7.93亿元,同比增长7.02%,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同比增长8.5%。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00万元。一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咬定目标任务,攻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

2020年,我镇围绕“年内剩余58户132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巩固2014年以来已脱贫的338户1214人和3个出列贫困行政村的脱贫成果”工作目标,扎实做好24户83人边缘易致贫户和3户13人脱贫不稳定户的贫情动态监测及针对性帮扶工作。坚持防返贫和促脱贫一体推进,做实做细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全镇边缘易致贫户22户75人和脱贫不稳定户2户8人致(返)贫风险已消除,未发生新增致贫和返贫;58户134人未脱贫(返贫)户如期实现了脱贫退出。目前,全镇还有边缘易致贫户2户8人和脱贫不稳定户1户5人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100%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0,7月下旬至8月中旬顺利通过了脱贫攻坚国家级普查考核验收,11月下旬顺利通过了2020年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高质量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收官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促进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镇种植水稻3261亩,玉米6866亩,马铃薯340亩,总播种面积10467亩,产量达635.5万公斤。着力巩固“万亩蚕桑”,全镇9274亩优质桑园巩固提升,完成养蚕12032张,产茧量469.12吨,实现产值1746.08万元。着力提升“万亩蔬菜”,蔬菜复种40154亩,实现产值2.21亿元。着力发展 “千亩花卉”,完成3520亩,其中荷花1250亩、食用玫瑰1470亩、鲜切花800亩。着力稳定“千亩林果”,百果园1200亩猕猴桃喜获丰收,新庄1500亩核桃茁壮成长,突尼斯软籽石榴种植控制在1500亩以内;大力发展魔芋种植754亩,实现产值603.2万元;努力实现烟叶种植4400亩,交售烟叶60万公斤,收购均价达28.64元,产值1718.4万元;全面完成动物防疫工作,畜牧业产值达1.74亿元,同比增长8%;农业产业发展正在向规模化转型提升迈进。

三、狠抓项目投资,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围绕规划抓实项目实施。投资71.99亿元楚雄西北大坝村至姚安光禄镇吴海村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投资8000万元的光禄至栋川福禄大道建成通车;投资1.3亿元光禄镇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建设项目顺利完成,185户安置户顺利接房,投资7000万元光禄镇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小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即将结束。完成东关城门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旧城九街至烟叶站路面提升改造项目;完成投资300万元的光禄镇一、二、三产业融合附属水肥设施及冷库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98万元的草海村道路硬化及大棚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70万元的江尾村村集体经济花卉大棚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投资5190万元的后营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光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投资1750万元的光禄镇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350万元龙华寺消防道管架设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37万元,完成县下达190万元的135%;完成招商引资8项,项目协议总投资8.6亿元,实现州外到位资金8.6亿元,全镇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四、抢抓开发机遇,旅游经济持续增长

紧紧抓住与上海拙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古镇的机遇,盘活古镇资源,促进旅游消费。完成投资50万元的光禄镇科普小镇建设,完成包含AI识景、手绘地图制作、智慧停车场、智慧旅游厕所、城市名片、景区名片、光禄古镇4A级景区刷脸扫码门票闸机系统,达到了全省同步上线运行的目标。投资12.55万元重点对古镇旅游景区进行改造升级,提升改造公厕8个,建设修缮古镇核心区、棚改安置新区及集镇路灯299盏,设置洗手台15个,实现了旅游景区洗手设施全配套。充分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宣传营销平台,多渠道立体化推介光禄旅游产品,完成光禄古镇景区6个景点的扫码识景升级工作。抓好“游云南”APP宣传推广,“光禄古镇赴玫瑰之约、五一去姚安邂逅烂漫花海”宣传广告上线“游云南”APP首页,2020年,光禄镇被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为“云南省旅游名镇”。网剧《燕山派与百花门》到光禄古镇取景拍摄,光禄人气吸引力进一步提升。

五、统筹城乡建设,家园更加美丽宜居。

全面开展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厕所革命”和以“七改三清一拆”为主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我镇被评为人居环境整治先进乡镇,光禄社区、草海村入选州市级美丽村庄;小邑村入选县级美丽村庄。实施草海村、光禄社区、江尾村、旧城李家、唐家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完成厕所数据录入7584座,户厕改造 271座;全镇63个自然村建立了垃圾收费制度,配备卫生保洁员127人,负责村庄日常卫生保洁、全面实现组收集村转运,63个自然村规划了污水收集池。实施完成投资130万元涉及8个村组13个标准化公厕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0万元草海村、光禄社区、江尾村、旧城李家、唐家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光禄棚改工作,加大对古镇、集镇及棚改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乡品质不断提升。

六、强化生态治理,绿色发展纵深推进

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光禄社区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命名为国家级森林乡村,梯子村被命名为省级森林乡村。完成县级义务植树样板20亩,栽植云南樱花、香樟270株;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500亩并通过县级验收;完成新庄村七丘田环保督察整改恢复植被绿化项目,栽植石榴、云南松、清香木、滇朴5000余株并进行绿植维护;完成南永公路沿线绿植绿化项目,草海村主干道和街心花园绿植绿化和停车场建设项目。集中开展道路沿线环境清理整治,做到路面平整,路肩整洁,路边无垃圾。严格落实河湖长责任制,完成全镇河库渠分级名录调查、清理及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的编制工作。认真组织“清四乱”专项行动,对蜻蛉河光禄段内的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落实15户河道保洁员定期对河道进行保洁,确保“河道无损毁、河岸无违章、河中无障碍、河床无淤积、污水无直排、生态无损坏”。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大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国卫生乡镇创建。

七、深化改革优服务,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完成省州县下达1111个图斑、800宗2013-2019年农村宅基地审批用地和在图斑之外的乱占耕地建房的排查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行政审批职能60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机融合,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增市场主体251户,其中企业58个。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农业庄园、花卉、蚕桑、蔬菜等农特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加工营销平台建设,打造一流产业带。完成自来水水费改革,实现自来水规范管理,全镇发展活力进一步展现。

八、增进民生福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按时发放城乡低保等各类救灾救济资金467.9145万元,及时发放冬春救助大米15吨,衣服150套,毛毯140床,棉被140床。全镇共有31456人参加居民医保,参保率为96.8%,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达100%;新增转移就业47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617人。征兵工作有效推进,输送10名高质量兵员。殡葬改革卓有成效,自2020年7月1日殡葬改革实施以来,光禄镇96人亡故人员均已火化并安葬,公益性公墓安葬53人,回原籍合葬43人,火化率达100%,全县创新实现公墓规范化运营;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完成镇级和3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完成11个村社区规范化村级调解室建设。法治光禄建设取得新进展,光禄社区成功创建为第四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光禄镇、朝阳村、草海村被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实施平安乡村“雪亮工程”,覆盖11个村(社区),62个自然村,安装监控426户,公共区域346个;2020年共立刑事案件87件,破案41件;受理行政案件135件,查处110件,处罚107人,扫黑除恶工作圆满收官,受理办结来信来访60件,全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开创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光禄镇人大、光禄镇政府、光禄镇党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光禄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光禄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光禄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光禄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光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光禄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光禄镇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9,450,149.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63,910.95元,占总收入的90.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86,239.00元,占总收入的9.34%。与上年对比收入比2019年总收入的40,406,697.62元,减少956,547.67元,减少2.37%,主要原因是县级各单位拨入的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1,850,988.95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2,023.95元,占总支出的35.77%;项目支出26,878,965.00元,占总支出的64.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2019年总支出的38,589,008.62元,增加3,261,980.33元,增加8.4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政府进一步加快资金的使用进度,民生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72,023.95元。与上年对比支出比2019年的15,867,627.72元,减少895,603.77元,减5.64%,主要原因是年内一些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就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就比上年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12,685.17元,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9,338.78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78,965.0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比2019年的22,721,380.90元,增加4,157,584.10元,增加18.30%,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了投入,专项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和各项社会保障和民生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人大事务支出66,0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包含领导为民服务经费129,000.00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经费20,000.00元、光禄镇荷福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资金6,500,000.00元、城管中队协管员经费150,000.00元、光禄镇景观大道绿化和路灯管理维护费250,000.00元、光禄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190,464.00元、两新党组织书记补贴资金44,750.00元、农村困难党员救助资金84,8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39,058.00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45,618.00元;财政事务支出47,000.00元;招商引资支出19,582.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91,460.00元;组织事务支出62,4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县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586,712.00元;科学技术普及支出555,5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3,945.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0,0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596,320.00元;城乡社区211,962.00元;农林水支出包含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配套资金23,700.00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91,671.00元、中央农业农牧民实施补助奖励转移支付资金209,25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202,975.00元、低效林改造资金38,46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6,47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资金20,0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77,500.00元、生产发展项目资金3,500,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30,000.00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9,358.00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19,091.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3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2019年的34,257,711.62元,增加1,861,380.33元,增加5.43%,主要原因是加快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的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12,92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1%。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及其他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378,479.16元,项目支出7,434,446.00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财政所、村委会等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一些专项的工作经费及光禄镇荷福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55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55,500元。主要用于科普小镇建设项目和科普专项转移支付及烟叶生产州级专项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1,7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其中:基本支出536,743.00元,项目支出95,0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人员和机构运转及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4,08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9%。其中:基本支出1,970,137.96元,项目支出4,453,945.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农村社会保障人员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792,86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32,867.21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596,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其中 :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96,320.00元。主要用于选聘贫困人口开展生态护林补助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7.城乡社区(类)支出705,3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其中:基本支出493,372.00元,项目支出211,962.00元。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光禄古镇指挥部工作经费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

8.农林水(类)支出10,886,65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4%。其中:基本支出3,196,760.62元,项目支出7,689,895.00元。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支出,农业农牧民实施补助奖励转移支付支出,“一村一品”专业村补助云支出,云产卷烟特需烟叶专项生产扶持与K326品种种植补助支出,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经费支出,烤烟质量管理考核资金支出,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林业改革发展支出,森林防火专项支出,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村级四位一体项目支出,蔬菜育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663,6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6.37万元663,664.00元,项目支出0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其中:项目支出50,000.00元 。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抗旱)补助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500.00元,完成预算的9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500.00元,完成预算的9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控制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00.00元,下降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0.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0元,占48.26%;公务接待费支出96,500.00元,占51.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出国(境)人员。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乡镇农业农村相关工作及森林防火、会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6,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验收、乡镇党委政府及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全年共接待274批次,1855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相关工作。本单位无此项接待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787.0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比2019年的877,897.98元,减少41,110.9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光禄镇部门资产总额78,141,398.86元,其中,流动资产6,255,761.18元,固定资产16,783,411.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681,656.00元,其他资产40,420,57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注:上一年公开时,把无形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加到了固定资产中填报)。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02,876.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64,804.60元,流动资产增加2,438,072.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141398.86

6255761.18

16783411.68

13108300.00

716600.00

 

2958511.68 

14681656.00

40420570.00

填报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9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9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501111

附件:2020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