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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简称姚安县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姚安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县委县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单位内设一室二部(即办公室、科普部和协会部),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主要职能是:
1.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管理全县自然科学界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科技团体的健康发展,指导乡镇科协的业务工作。
2.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
3.开展自然科学类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4.组织开展全县城乡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5.指导协调云南省农村致富函授大学姚安辅导站的工作。
6.指导和协调抓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大力开展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与科技培训,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7.组织开展全县城乡青少年科技活动。
8.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和科技下乡活动。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切实打赢关键战役。一是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做扶贫联系户的贴心人。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多次深入联系户开展入户调查和走访恳谈活动,谈家常,话发展,与联系户交心谈心,面对面了解情况,准确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实际情况,了解贫困户最盼、最想、急于解决的事项,在与联系户一对一沟通交流中,因户施策,与贫困户共同制定2020年帮扶计划和巩固提升措施,积极引导贫困群众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烤烟、辣椒种植,确保大春生产实现增产增收。二是持续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进村入户走访活动,和贫困户一起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大力宣传讲解支农惠农和扶贫开发政策,激励建档立卡贫困户知党恩、感党恩,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摆脱意识贫困和思想贫困,克服“等、靠、要”思想,认真谋划自己未来的生活,坚定信念,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积极投身发展生产、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生动实践。三是开展助耕帮扶活动,确保2020年帮扶计划落实落细。5月15日,县科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大河口乡大河口村开展助春耕帮扶活动,深入所联系的贫困户家中了解春耕生产计划和春耕备耕情况,积极参加联系户烤烟移栽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帮忙农户理墒、挖塘、盖膜、浇水,齐心协力帮助农户抓好烤烟大田移栽工作,切实加快烤烟移栽进度,确保农户能够按农时节令栽好烟、种好地,全面落实好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夯实提质增收和巩固脱贫成效的坚实基础。同时,针对所联系的群众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春耕生产中遇到的物资短缺等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农户购买生资料,千方百计促春耕、保增收、稳民生。四是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普查、成效考核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扶贫联系户家中开展“入户十查”和问卷调查,完善脱贫攻坚普查户表和帮扶计划、帮扶措施,核实三卡及历年档案,做实脱贫攻坚基础工作。
2.加强谋划推动,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一是围绕五个重点人群、实施五项基础工程的目标任务,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融入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之中,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协同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谋划、推动和落实。认真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基础保障,更好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利用媒体、网络、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反映工作动态,宣传工作典型,推介主题活动,不断扩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影响力。四是开展主题科普活动,营造科学氛围。围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这个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和科技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村组,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努力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1月8日,积极参加在弥兴镇举行的姚安县2020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活动当日展出防治疾病、健康饮食、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内容的科普展板6块,发放科普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人次。4月20日,围绕“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活动主题,认真开展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借助摆摊设点、微信、腾讯QQ等媒体平台,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省、州、县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发放《专利政策咨询问答》和《专利电子申请使用指南》等书籍100余册,发放《趣味科普读本》《云南省科学素质300问》1020份,发放科普书刊《科学生活拥抱健康》300册。通过活动开展,积极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5月30日,以“科技为民,奋斗有我”为主题,积极开展第四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庆祝活动,通过召开科技工作者座谈会、走访看望老科技工作者和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代表、制发《致全县科技工作者的倡议书》以及宣传报道“最美科技工作者”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创新争先行动中涌现出来的科技工作者典型,大力宣传全县科技创新作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员和楚雄州首批“彝乡英才”“彝乡科技领军人才”人物事迹,弘扬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9月18日,围绕“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工作主题,面向基层,服务发展,认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全国科普日大型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科学精神和科技成果全民共享。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共有181名科普工作者参加活动,参观群众11051人次,接受咨询1631人次,展出展板48块,发放科普资料37190份,发放科技书刊2500册,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3.抓实农函大培训,提升群众科技素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全县广大农村持续开展“一年制”农村致富技术培训,大力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种植、养殖、加工能手,引领广大农村群众不断树立和掌握科学生产、健康生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2020年,共招收以恒源魔芋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鸿丰白龙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协会为主体的魔芋种植和软籽石榴种植各500人的农函大学员。各办学点围绕“办一班、兴一业、富一村”工作要求,采取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分类培训和实作指导,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4.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基层科普能力建设。一是强化项目申报,争取各级支持。根据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经过深入调研,精心筛选了14个科普项目上报省、州科协,争取项目资金760000元。二是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规划内容组织项目实施,重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做好项目阶段总结。三是加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宣传力度。坚持把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激发基层群众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科普工作。
5.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促进农村人才培养。按照“自愿申报,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的原则,对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农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等技术工作的农民开展技术职称评定晋升工作。全年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职称154名,其中:评定晋升中级高级农民技术职称11人,评定晋升初级技术人员143人。
6.坚持科学发展,抓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质增量和巩固发展。一是认真履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履行办公室沟通、协调和服务职责,积极做好办文办会和年度计划、总结、统计等工作,加大农民合作组织指导、服务和宣传力度,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科协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积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产品营销经纪人等组织和个人,采取领办、联办、合办等方式,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多元主体参加、多种模式发展。全县共引导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3个,发展成员1407户。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建立完善科技人员联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度,不定期走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活动,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四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引导不参与,扶持不包办,规范不干预”的原则,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章立制,完善法规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合作组织与其成员共同发展,实现合作组织依法发展、信用自治、有效运行。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本知识,广泛宣传国家扶持政策,推介合作组织发展典型经验,挥引领和带动效应,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7.实施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思想引领。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职工会、“三会一课”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持久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县科协2020年工作任务上来,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职能工作顺利落实的强大动力,实现科普科协工作新跨越。二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头脑,用党的光荣历史和革命传统涵养干部职工的党性,培养造就一支心系科协、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加强组织建设,促进自身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县科协于11月9成功召开第八次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县科协第八届委员会,表彰了科协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县科协今后五年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具体为:正科级实职2人,副科级实职2人,二级主任科员3人,四级主任科员3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371467.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1467.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018.64元,主要原因分析:6月至9月人员调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171721.12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078.64元,占总支出的83.67%;项目支出 354642.48元,占总支出的16.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7005.2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退休和人员调动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7078.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695.78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较上年相比,退休1人减少4个月的人员支出,二是6月至9月人员调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6067.21元,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011.43元,占基本支出的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642.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690.5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加大结转资金支出所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1308招商引资支出370.00元;
2.20601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33535.00元;
3.2060702科普活动支出320737.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1721.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7005.2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退休和人员调动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172554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5%。其中:基本支出1371277.24元(人员经费1220265.81元,公用经费151011.43元),项目支出354272.48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6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2%。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538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580.64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214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0603.8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0813.9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024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0242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14.00元,完成预算的9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14.00元,完成预算的99.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960.00元,增长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60.00元,增长8.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914.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主责主业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011.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09.14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和工会经费比上年减少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办公费支出30530.94元,二是电费支出1488.89元,三是邮电费支出1700.00元,四是差旅费支出1920.00元,五是公务接待费支出3329.00元,六是工会经费支出14400.00元,七是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7642.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科学技术协会资产总额579112.60元,其中,流动资产489411.24元,固定资产89701.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898.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6.40元,流动资产减少110511.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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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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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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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79112.60 |
489411.24 |
897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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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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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273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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