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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4587 | 发布时间: 2021/4/8 9: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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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和组织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计财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机要、宣传、信息、人事、机构编制、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访、督查、档案、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等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州、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3.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承担森林和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和草原有关管理,组织编制林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各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相关业务开展。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及生态补偿有关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

承担普法、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调查与评估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5.科技与产业发展股。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行业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和农村林业草原科普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和加工,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6.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

7.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营林营草

2020年,共完成营林营草16729.1亩,其中: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人工造林完成3000亩、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退化林修复完成5000亩、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3097亩、栋川镇城镇面山绿化造林32.1亩、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5000亩、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600亩。完成四旁及义务植树784.31万株,其中:四旁植树653.15万株、义务植树131.16万株。

2.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实施完成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5000亩、退耕还草工程600亩,共计通过农补系统兑现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补助资金750.868万元,其中:兑现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第三次补助资金400万元;兑现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第一次补助资金176.7万元、种苗造林补助资金141.36万元;兑现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一次补助资金24.606万元、种草草种补助资金8.202万元。2020年7月,我县代表楚雄州接受国家级退耕还林核查验收,姚安县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面积保存率为98.29%、核查验收率为100%,建档率为100%,管护率为100%。

3.天然林保护工程

依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云南省姚安县实施方案》,我县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范围包括国有林和集体国家级公益林和集体地方公益林(含省级公益林和县级公益林),同时辐射监管集体商品林,森林管护面积189.2301万亩,划定管护责任区279个(含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姚安管护所17个)。2020年,我县实际实施森林管护面积193.57万亩,森林管护完成率达102.3%(含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姚安管护所管护面积)。为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县林草局共聘请承包管护人员646名,其中:公益林管护人员186名,天保工程管护人员99名,生态护林员352名,联合管护人员9人。646名承包管护人员,全部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任务,管护区域和面积细化到了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做到了管护区域四至界线、管护面积、管护责任、管护质量“四明确”。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姚安县生态公益林面积102.34万亩,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7.4万亩、省级公益林60.3万亩、上级认定的县级公益林10.73万亩、其它公益林23.91万亩。2020年,上级下达姚安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费109.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费974.26万元,共计1084万元,姚安县实际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84万元,其中:补偿费673.1万元(国家级70.8万元,省级602.3万元)、管护费410.9万元(国家级38.94万元,省级371.96万元),资金兑现率达到了100%。

5.森林乡村创建工作

按照省、州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和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评价认定工作和申报工作,经国家、省、州考核评价,我县左门乡左门村委会、光禄镇光禄社区居委会、适中乡菖河村委会获得“国家森林乡村”;左门乡阿苤啦村委会,光禄镇梯子村委会,适中乡适中村委会,弥兴镇弥兴村委会,官屯镇黄泥塘村委会,前场镇稗子田村委会,太平镇太平村委会、各苴村委会,大河口乡大河口村委会、大栎树村委会获得“省级森林乡村”。

6.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以超常规的举措和力度制定防控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将防火力量布防到一线,措施落实到一线,督促检查到一线,排查整改到一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全县2020年整个森林草原防火期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12.7公顷,受害面积0.9公顷,受害率0.005‰,火案查处率100%,其它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均在州下达控制指标之内。

7.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落实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制度,抓好林木采伐及木材运输管理,全县共核发采伐证341份,采伐蓄积17046.19m3,使用率25.3%。其中天然林核发采伐证175份,蓄积6211.38m3(涉及森林抚育采伐和工程征占用采伐),无商业性采伐;人工林核发采伐证166份,蓄积10834.81m3(涉及商品林采伐和工程征占用采伐)。上半年,共发放木材运输证31份,运输木材415.0立方米,其中:自产材202.0立方米、再次运输213.0立方米;2020年7月1日起按国家林草局文件要求取消运输证许可发放。

严格执行林地管理制度,抓好林地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2020年依法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24件,征占用林地面积237.7188公顷。其中,永久性征占用林地13件、批准征占用林地面积38.0408公顷;临时占用林地11件、批准使用林地面积196.6780公顷。

按照省、州要求完成姚安县“十四五”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全面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年度监测、云南省森林资源监测及主要数据年度更新、省级公益林建设成效年度监测和湿地资源年度更新等六项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监测工作,持续开展清理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促做好森林督查等林业违法问题整改恢复植被工作,联合森林公安局对全县19户木材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清理整顿工作,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有序。

8.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姚安县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2020年工作目标是完成森林城市建设子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至目前为止完成在建子项目6个,计划实施项目1个,完成规划设计1个,完成投资8573万元,投资完成率171.44%。一是完成总投资2329万元的灞陵桥公园绿化项目建设;二是完成投资580万元姚安县城至光禄古镇旅游专线绿化工程项目;三是完成投资300万元的黌学塘修复改造项目;四是完成投资350万元的金秀谷77亩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五是完成投资480万元中运河河道通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包括国税局路口、光禄牌坊路口、三江口、东岳庙、老体协);六是完成投资1030万元园林县城创建补短板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包括蛉河大道、梅葛广场、迎曦广场质量提升、栋川中学公园等节点绿化提升改造);七是计划实施花卉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土地流转1062亩,支付流转资金3503万元。八是完成仁草路、老南金路通道绿化、东、中、西运河河道通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修改完善及前期工作,待报请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后计划实施。通过储备林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全县的人居环境,提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姚安建设森林县城提供有力支撑。

9.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和省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迅速制定了姚安县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及时牵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对县内3个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完成了《楚雄州姚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州级、省级评审,目前正在上报国家级评审。

按照省、州要求完成姚安县湿地资源核实监测工作,姚安县2020年度湿地面积1928.60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932.56公顷、人工湿地面积996.04公顷。受到保护的湿地面积1350.4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689.15公顷、人工湿地面积661.25公顷,湿地保护率为70.02%,自然湿地保护率为73.90%。编制完成《姚安县2020年度湿地资源监测报告》,通过州级、省级验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1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7.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4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17.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7.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7.13万元(本级财力917.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17.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1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和调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已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本次不再进行批复,随后根据本级财力和项目进展情况另文据实下达。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32.32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0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9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0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24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33.02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35.31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6.2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917.13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04.05万元,30102.津贴补贴176.23万元,30103.奖金158.22万元,30107.绩效工资72.2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2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2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6.28万元,30201.办公费3.5万元,30204.手续费0.1万元,30205.水费0.7万元,30206.电费1.4万元,30207.邮电费.1.9万元,30211.差旅费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7万元,30228.工会经费7.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0.13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30302.退休费.31.87万元,30304.抚恤金2.01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批复中未明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央配套事项批复中未明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批复中未明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批复中未明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万元,较上年减少3.92万元,下降12.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5.66%,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240人次。

减少原因: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1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14.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3.5万元/辆预算,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3万元/辆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批复未涉及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6%,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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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