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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姚安县公安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警务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综合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本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各项纪律。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公安文化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及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事、教育、培训、奖惩、录用等工作。
3、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
4、依法承担刑罚执行职责;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姚安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负责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
5、负责管理国籍和入境出境事务及外国人在姚安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提出对策;负责查处反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8、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侦查、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规定审批和管理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10、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侦查刑事案件;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查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1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16、负责指导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工作任务。
17、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内设3个综合职能部门、12个执法执勤机构和9个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姚安公安跨越发展的谋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把传达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重要讲话精神与做好公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始终用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积极作为、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积极作为。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和公安重点业务工作的统筹安排,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继续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反邪、反恐和维护政治安全工作,严防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政治稳定领域传导。
3、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快“逃犯清零、线索清仓、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工作推进力度,着力构建扫黑除恶“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
4、继续强化命案侦防,始终坚持“命案必破”和“狠准稳”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工作目标不动摇,按照州局侦查破案“秋风行动”、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和治安基础要素“大起底”落实“两周三查”进行“三查四告知”“三大战役”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高位推进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命案积案攻坚、“集群打零”雷霆扫毒和长江“禁渔令”等各项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以打促防,确保“两个10%”目标实现。
5、继续开展好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农村道路交通隐患集中整治,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6、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为抓手,持续开展“治安乱点、交通隐患、安全生产、危爆物品”的大清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治安乱点隐患,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7、继续保持高等级防控勤务,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提升疫情应急处突能力。
8、强化监管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监所工作规范,严格遵守《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战时纪律》的相关要求,落实好任军号副省长提出的“找好依法打击犯罪和监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结合点、平衡点”的要求,严格督导,严肃问责,筑起监所安全的铜墙铁壁,确保监所绝对安全。
9、以深入推进“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载体,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根基,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和“接处警、受立案、放管服、派出所报表减负”等重点工作,使全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全面提振公安队伍的精气神,切实提升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9人,其中:行政编制14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24辆,实有车辆2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5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51.0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5万元,增长2.86%,增加主要原因:警务辅助人员增加,部门临聘人员支出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51.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51.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51.00万元(本级财力3,851.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5万元,增长2.86%,增加主要原因:警务辅助人员增加,部门临聘人员支出经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51.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5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5万元,增长2.86%,增加主要原因:警务辅助人员增加,部门临聘人员支出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3,146.16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工资福利支出和一般日常公用经费、交通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部门临聘人员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支出。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4.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由财政承担部分的退休人员工资83.45万元,公用经费1.17万元。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9.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民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保险。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9.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6.45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全局民警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5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130.00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573.65万元,30102 津贴补贴1,320.86万元,30103 奖金607.92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27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34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11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0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76.45万元。
302品和服务支出587.35万元,其中:30201 办公费15.90万元,30205 水费8.00万元,30206 电费20.0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3.00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0.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3.90万元,30226 劳务费345.53万元,30228 工会经费33.53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46.32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65万元,其中:30302 退休费83.45万元,30305 生活补助50.2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90万元,较上年增加65.00万元,增长166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7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00万元,较上年增加65.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万元,较上年增加65.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原因是:县财政按上级文件要求保障经费后不再单独安排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此块经费我单位一直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费用2020年我单位未在预算系统中细化,2021年我单位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后,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经费在预算系统进行了细化,纳入了预算管理。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第三期建设项目,采用垫资建设分期还款模式实施,含所有费用总投资控制在973万元以内,所需费用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每年付款194.6万元,分5年付清。实现目标:1、提升县城形象、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和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遏制发案、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加大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2、维护全县政治安全、治安稳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3、达到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7.35万元,与上年493.40万元对比增加93.95万元,增长19.04%,增加的主要原因:警务辅助人员增加,部门临聘人员劳务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保障县公安局日常办公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36期),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文件《关于对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三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姚发改投资〔2016〕19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公安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第三期建设项目,建设年限: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973万元,采用垫资建设分期还款模式实施,全部投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每年付款194.6万元,分5年付清。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在姚安县县城区和其余8个乡镇新建240套高清治安监控摄像机,对全县所有乡镇的主要街道、党政机关、学校、广场、人员密集区等场所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在姚安县公安局机房新建监控存储设备一套,满足监控设备视频资料存储不低于30天。
3、在全县100个重点监控部位新建夜间补光(可见光源)系统一套。保证重要监控点夜间有充足光源。
4、租用网络运营商(移动、电信等)光纤网络进行视频监控数据传输,确保前端数据传输到公安局指挥中心。
5、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73万元。全部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下达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项目经费194.6万元,全额支付盛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项目尾款。按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36期)决定,该项目工程款分五年支付每年194.6万元,由县级财政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按期竣工验收,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县城形象、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和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遏制发案、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加大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姚安县公安局
2021年4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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