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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姚安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姚安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县法治宣传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和基层法治宣传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4.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8.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司法局内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依法行政与法规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下辖9个司法所,分别为栋川司法所,光禄司法所,官屯司法所、弥兴司法所、大河口司法所、太平司法所、前场司法所、适中司法所、左门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姚安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定力。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和刑事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全县公民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主体都能获得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6.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6万元,减幅0.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预算相比2020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6.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6.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6.05万元(本级财力836.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6万元,减幅0.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预算相比2020年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6.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万元,减幅0.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预算相比2020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659.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退休费财政承担部分等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9.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36.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716.92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153.11万元,30102津贴补贴255.89万元,30103奖金158.18万元,30107绩效工资6.7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79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9.53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8.0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72万元,30205水费1万元,30206电费1万元,30211差旅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万元,30228工会经费5.2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5.5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9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34.32万元,30305生活补助26.77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3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细化,2021年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预算,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入了预算。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万元,增长2.1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在职人员职级晋升后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提高,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姚安县司法局
2021年4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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