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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3121 | 发布时间: 2021/4/1 15: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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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姚安、法治姚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11、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法办、政工办和执法监督室、综治督导与基层社会治理室、政治安全与维稳发邪教协调室、信息化与新闻宣传室。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县委政法委本级,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升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把“两个维护”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二是讲政治,服务大局。三是加强领导,加大统筹。

2、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县政法机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防风险、补短板、除隐患,严防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二是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全力做好反恐怖、反渗透、反分裂工作。四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要事件节点的维稳工作。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平安姚安建设。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进一步深化平安姚安建设。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平安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四是深化全覆盖“平安创建”。

4、坚持以法治姚安建设为引领,提升保障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依法治县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三是切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9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367.64万元对比增加25.28万元,增长6.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2.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2.92万元(本级财力392.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67.64万元对比增加25.28万元,增长6.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92万元,与上年367.64万元对比增加25.28万元,增长6.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3101行政运行:318.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的退休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22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19.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392.92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7.93万元,30102津贴补贴:132.49万元,30103奖金:69.6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9.66万元,30201办公费:6.14万元,30202印刷费:0.4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06电费:0.8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08万元,30211差旅费:6.4万元,30216培训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万元,30226劳务费:6.2万元,30228工会经费:2.6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30302退休费:6.54万元,30305生活补助:0.33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6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13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与上年对比增加0.89万元,增长1.92%,增长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后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1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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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