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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 访问量:2842 | 发布时间: 2021/3/29 15: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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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2.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监督管理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县医保局负责落实统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等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保局,县医保局及时开展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医保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4)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医保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医保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工作;承担安全、档案管理、保密、群众和信访、督查、新闻信息宣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招商引资、爱国卫生、河长制、卫生健康、殡葬改革、义务植树、挂点肉牛产业、“六城同创”、”基层减负、深化改革、大比拼工作;承担股室工作统筹协调、文件流转、干部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人才等工作;组织开展挂钩定点扶贫;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合做好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职责(含固定资产的采购、配置、登记、管理);负责干部职工考勤管理;承担行风建设、“放管服”改革职责、营商环境建设、指导医保窗口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负责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的监督、管理;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议,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对全县服务协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以及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的两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待遇保障和医药价格管理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工作;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贯彻落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承担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

4.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贯彻、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继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建设;承担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职责,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姚安县“十三五”医疗保障事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以来,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实行机构改革,2019年成立医疗保障局,落实统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整合、财政投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化建设、医保反欺诈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老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

(1)加强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把医疗保障工作列入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医保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医保工作,解决医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涉及医疗保障工作的人社、财政、卫健、税务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考核督促。县人民政府把城乡居民参保扩面、电子社保卡的申领等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促督办,确保医保工作有序推进。

(2)深化医保改革,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医疗保险制度将从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三元并立走向职工与居民双轨并行。二是认真落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有效推动了“三医”联动,医疗救助、医疗价格服务、生育保险、药品采购工作移交医保局,各项工作做到无缝衔接,稳步推进。三是继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全面推行以DRGs付费方式为主、以床日分段付费、单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为辅的多种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实现了全县2家公立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DRGs付费方式全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住院费用DRGs结算“同区域、同类别(医院)、同病种、同费用”。四是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我局采取县内调研、外出学习的方式,拟定了《姚安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实施方案(试行)》,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批复同意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工作。目前,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工作正顺利推进。五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我县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率监测结果达85%以上,实施医用耗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平均降幅达64.04%,最高降幅达90%以上,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六是抓好政务服务工作。强化服务能力提升,医保局派驻6人到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业务工作,实行一站式办结,一次性告知,为群众提供多种便捷化备案方式,优化备案服务,简化备案材料,优化报销程序,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限时完成报销,最大限度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群众办事办结率达99%以上。

(3)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面,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确保了我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健康平稳运行,促进了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目标,基金收支平衡,运行良好。

(4)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一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员参保。2020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982人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财政足额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到位,根据扶贫部门推送的动态数据,精准做好参保信息录入标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就诊精准识别率100%。二是落实医保扶贫倾斜政策。继续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抓好政策落实。门诊待遇倾斜政策应享尽享。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从500元提高至525元,对高血压、糖尿病等28种慢性特殊疾病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降低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分医院等级,保障范围不受病种限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封顶。三是认真落实“一站式”结算。全县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住院“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贫困人口就医报账时自动识别身份并按医保扶贫政策进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费用报销,确保待遇落实到位。

(5)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强化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严格按照定点规程进行审核,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保险稽核实施方案,加大协议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全县“两定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采取常规检查、季度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疑似问题采取后台筛查有针对性的督查。三是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业务经办、初审、复审和财务经办、审核、审批制度,规范基金支付流程。

2.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深化医保改革。

一是贯彻落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有效推动了“三医”联动,医疗救助、医疗价格服务、生育保险、药品采购工作移交我局后,各项工作做到无缝衔接,稳步推进。二是继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全面推行以DRGs付费方式为主、以床日分段付费、单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为辅的多种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实现了全县2家公立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DRGs付费方式全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住院费用DRGs结算“同区域、同类别(医院)、同病种、同费用”。三是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我局采取县内调研、外出学习的方式,拟定了《姚安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实施方案(试行)》,经第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楚雄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批复同意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工作。目前,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保基金打包付费工作正顺利推进。      

(2)抓好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为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面,确保全县人民群众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县医保局成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各乡镇参保任务,并形成每月通报制度。利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群转发缴费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医保、税务、扶贫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完善各块信息,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3)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一是强化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严格按照定点规程进行审核,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保险稽核实施方案,加大协议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县“两定医疗机构”开展了两次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制定了《姚安县2020年开展打击欺诈骗取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采取常规检查、季度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疑似问题采取后台筛查有针对性的督查。三是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业务经办、初审、复审和财务经办、审核、审批制度,规范基金支付流程,认真开展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检自查,严格基金管理。

(4)认真落实医保扶贫政策,确保群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员参保。2020年4月,动态调整后,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财政足额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到位,根据扶贫部门推送的动态数据,精准做好参保信息录入标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就诊精准识别率100%。二是落实医保扶贫倾斜政策。继续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抓好政策落实。门诊待遇倾斜政策应享尽享。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从500元提高至525元,对高血压、糖尿病等28种慢性特殊疾病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提高5—2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应付尽付。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降低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分医院等级,保障范围不受病种限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封顶。三是认真落实“一站式”结算。全县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住院“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贫困人口就医报账时自动识别身份并按医保扶贫政策进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费用报销,确保待遇落实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2.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2.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2.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2.76万元(本级财力382.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2.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76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总支出减少3.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补贴的发放及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26.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6.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7.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21015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308.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医疗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及公务支出。

6.“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0.1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支出346.1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预算支出75.27万元,“30102·津贴补贴”预算支出109.42万元,“30103·奖金”预算支出90.2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单位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26.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负担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算支出15.1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预算支出7.2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0.1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支出31.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预算支出2.7万元,“30206·电费”预算支出0.7万元,“30211·差旅费”预算支出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30228·工会经费”预算支出2.6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支出21.2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单位支付用电费用、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培训人员的差旅费、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单位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4.22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预算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补贴的支出。

4.“310·资本性支出”预算支出1万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预算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的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方面需加强基金监管,另一方面需完成全县电子医保凭证推广激活任务,故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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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表

附件2: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