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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龙岗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5960 | 发布时间: 2020/10/28 13:47:21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卫生院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心规划,周密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年初,通过召开职工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提出了本年度各项任务指标,确定了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和业务拓展、加强行风建设四大核心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积极适应功能转型,科学发展,稳步推进的办院方向。

2.全面加强党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更加准确地理解重要内涵,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一是大力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从职工行为要求、各项技术操作,以及医院发展建设、管理工作,均注重从规范化、制度化入手,贯彻医院文化理念,凝结医院文化精神。

3.认真履行职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有效落实。完成了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初步筛查、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日常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地方病防控、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定期电话随访定期入户体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姚安县龙岗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299,05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6,236.40元,占总收入的66.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725,127.77元,占总收入的32.8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685.87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收入8,299,050.04元,比2018年总收入8,189,784.80元增加109265.24元,增长1.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9696.97元,事业收入减少140240.32元,其他收入增加-191.41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及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增加,二是利息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652,571.03元。其中:基本支出5,465,906.24元,占总支出的71.43%;项目支出2,186,664.79元,占总支出的28.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支出7,652,571.03元,比2018年7,149,009.71元增长503561.32元,增长7.04%;其中:基本支出5,465,906.24元,占总支出71.43%,比2018年5,802,948.89元增长-337042.65元,增长-5.81%;项目支出2,186,664.79元,占总支出28.57%,比2018年1,346,060.82元增长840603.97元,增长62.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龙岗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5,906.24元。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5,802,948.89元下降337042.65元,下降5.8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72,828.20元,占基本支出的6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93078.04元,占基本支出的3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龙岗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6,664.79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2018年1,346,060.82元增加840603.97元,增长62.45%,增加原因为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金支出75,000.00元;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经费38400.00元,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置支出137700.00元,村医省级补助支出82980.00元;基本药物专项补助支出9720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19,427.79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5,093.00元;家庭医生签约经费支出10,8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4,52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8%。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6166.94元,上升16.1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主要为人员经费与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的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是办公家具的增加及更新和医疗设备、设施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73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82,09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7,633.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58,65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6%。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1,986.28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58.42%;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6,664.79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41.58%。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金支出75,000.00元;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经费38400.00元,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置支出137700.00元,村医省级补助支出82980.00元;基本药物专项补助支出9720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19,427.79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5,093.00元;家庭医生签约经费支出10,8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1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246,14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均为0的主要原因是卫生院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卫生院的“三公”经费是用卫生院的事业收入列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龙岗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8,110,251.64元,其中,流动资产5,135,229.35元,固定资产2,118,447.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56,575.0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84410.6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541722.02元,固定资产减少1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化,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化,无形资产增加856,575.03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

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110,251.64

5,135,229.35

2118447.26

1627602.48

0

0

490844.78

0

0

856,575.0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支付原龙岗乡政府资产转让费2907347.42,未增加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待原房屋更新改造完成一并转增固定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姚安县龙岗卫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