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前场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科学民主促和谐,创新务实谋发展,安全综治保平安,文化校园创特色,强化素质建佳绩”的管理思路,学校将确立“创造特色,质量立校”目标,并以加强学习,增进团结,求真务实,廉洁自律为准则,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不断强化班子建设,优化内部管理,着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使学校管理高效有序,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内外关系融洽协调,促进教育事业呈现出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开创学校发展的新格局,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以 “义务教育促均衡”和教育扶贫为重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突出重点、争先进位,各项工作目标有序落实,全镇教育工作呈现了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得到较大提升。
通过统筹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改革,加大学校的经费投入,确保前场镇1所中学、8所完小、1个校点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加强。
(1)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促进教师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
(2)继续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开创有特色的学校德育工作,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开展创建“文明学校”“平安学校”活动,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加大课改实验步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发挥学校文明窗口的作用。
(3)开展校园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保证开足开好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并加强各学科的教学研究;健全“两操两活动”,培养“合格+特色”学生,并积极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活跃校园文体生活、推进素质教育进程,让学生的风采得到了展示,受到了家长的普遍好评。
3.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教育教学事业协调发展。
(1)教书育人,德育为首。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办学宗旨。我镇坚持每周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加强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教师政治素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做好依法治校,依法行政,依法执教。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普法读本,参加普法考试。坚持法制副校长制度,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了教代会工作制度,做到政务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3)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和效益作为学校的生命线,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树立科学的人生观、质量观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的共识。中心学校始终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好、抓实,并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督促各学校认真做好阶段检查工作。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5、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前场中心学校精心规划,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前场小学教学楼及厕所项目正在建设施工中,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得到改善。
6、学生营养餐工作惠及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为了使前场镇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学生营养餐经费总账,中学、各小学校建立学生营养餐收支明细账,账务的建立、公示、索证、索据、报销等操作程序,确保了全镇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按照安全、卫生、有序、平稳的原则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2019年度收入合计2837771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77712.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前场中心学校2018年度收入合计34494356.53元,今年比上年减少6116643.71元,减少17.7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人员比去年减少;二是项目建设减少收入减少;三是今年无事业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2019年度支出合计28769338.68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8825.03元,占总支出的92.77%;项目支出2080513.65元,占总支出的7.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31501289.26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2731950.58元,减少8.67%,减少的原因:一是今年人员比去年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建设减少支出减少;三是2019项目资金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88825.03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基本支出27183862.53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495037.5元,减少1.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学校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0513.65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支出4317426.73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2236913.08元,减少51.81%,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建设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主要支出用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的项目建设支出和学生资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50994.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2393185.58元,减少7.68%,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人员比去年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项目建设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219276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经费和学生补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580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43108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农林水支出1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学生雨露计划资助;
5.住房保障支出15208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40.00元,支出决算为844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4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0元,下降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减少0元,下降0%,同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同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元,下降1.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44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检查、相关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前场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1439695.37元,其中,流动资产3508483.14元,固定资产15665567.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09644.45元,无形资产556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537.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537.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9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9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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