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中医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姚安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本辖区内的临床医疗工作及乡镇卫生院的中医临床指导工作、上级下达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医学教学实习代教。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县卫健局党委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建统领全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突显中医特色,全程优质服务”的服务宗旨,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医院职工主动服务意识,全院职工团结协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中医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姚安县中医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中医医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财政不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中医医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78,395,110.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7,176.32元,占总收入的14.2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66,878,258.05元,占总收入的85.31%;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9,676.47元,占总收入的0.38%。
本年收入比上年收入增加9,299,721.27元,增长13.46%,其中:事业收入增加10,197,597.48元,增加17.9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实行内控管理、激励机制等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开展多项新业务和新技术,门诊和住院病人人数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0,122.00 元,减少5.17%,减少原因是财政人员经费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287,754.21 元,减少46.61%,减少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中医医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73,195,455.62元。其中:基本支出62,968,721.12元,占总支出的86.03%;项目支出10,226,734.50元,占总支出的13.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经费62,968,721.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80122.80元,增长16.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编人员增加工资和聘用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的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好占基本支出的56.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中医医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26,734.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22939.44元,减少31.13%,减少主要原因为医院新区建设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其中,医院新区建设项目支出8,895,684.34元,占项目支出的86.98%,基本公共卫生支出995,584.16元,占项目支出9.7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870.00元,占项目支出0.2%,中医药专项支出207,313.00元,占项目支出2.03%,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支出、村医补助支出107,283.00元,占项目支出1.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中医医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04,289.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37%。与上年对比减少5169983.44元,下降21.1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医院新区建设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9,93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6,864,63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7%,主要用于医院新区建设8,895,684.34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936,010.26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995,584.16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870.00元,中医药专项862,687.00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支出、村医补助支出107,283.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701,886.34元。
3.住房保障支出559,72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因财政不承担姚安县中医医院公务费用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0元。
因财政不承担姚安县中医医院公务费用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因财政不承担姚安县中医医院公务费用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2019年无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资产总额165,743,625.56元,其中,流动资产90,671,084.45元,固定资产净值24,051,102.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9,174,285.55元,无形资产净值1,847,152.7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68231.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66,799.80元,主要为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476.09平方米,账面原值1,984,985.4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58项,账面原值2,038,893.4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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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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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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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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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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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65,743,625.56 |
90,671,084.45 |
24,051,102.84 |
22,991,020.51 |
423,9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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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14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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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74,285.55 |
1,847,15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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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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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43,0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3,0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因财政不承担姚安县中医医院公务费用支出,开支来源于单位的事业收入。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28,960.72元,比上年减少40,739.28元,减少24.0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806.62元,比上年减少2,513.38元,减少2.61%;公务接待费支出35,154.10 元,比上年减少38,225.9元,减少52.09%。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4,393,039.51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1,076,270.79元,主要是姚财社姚财社〔2019〕201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88,147.79元,该资金结转到下年度使用;姚财社〔2019〕102号中医药能力提升及中医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支出862,687.00元,该项目已完成设备购置招标及部分设备采购验收工作,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部分设备未采购到位并未支付设备款款,该项目设备于2020年已全部采购到位,资金支出完毕。2019年医疗业务盈余13,316,768.72元,按40%计算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60%计算转入事业基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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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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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