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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访问量:3587 | 发布时间: 2020/10/26 1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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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各项工作在中共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姚安县财政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司始终坚持为姚安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与县情的关系,积极承担县人民政府“投资主体、融资平台”的功能,以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己任,积极推进投资拉动战略和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争取为核心,以项目实施开发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升投融资项目运作质量为目标,强化工作职能,进一步转变作风,在抓学习、建队伍、谋发展、促改革、树形象上狠下功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了姚安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探索新的融资模式,积极拓展融资空间,最大限度实现融资,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有效筹措资金。同时有效回收债权按时足额履行债务,切实有效维护了政府的金融信用安全,实现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收入合计76,978,069.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978,069.17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8,241,805.78元,下降11.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武部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项目推进完工,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支出合计79,576,037.89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448.39元,占总支出的2.11%;项目支出77,899,589.50元,占总支出的97.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14,154,207.60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是人武部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项目经费大量在2019年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6,448.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98.56元,增长2.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正常晋升职务级别档次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承办项目经费支出77,899,589.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92,006.16元,增长22.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武部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项目经费大量在2019年支付。具体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工作经费77,899,589.50元,其中:(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支出1,174,685.55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人民武装部办公设备购置经            费。(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8,798.97元,主要用于项目借款偿债本息及融资手续费。(3)其他国防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人武部新营区建设补助资资金。(4)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395,431.68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计尾款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支出。(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44,657,973.30元,主要用于             购买姚安县人民武装部等国有资产资金及易地扶贫搬迁28个行政村村组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借款偿债本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80,606.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86%。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8,085,072.44元,下降12.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武部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项目推进完工,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38,03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区建设方面的支出。

2、国防支出1,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县人民武装部搬迁建设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5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离退休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31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按定缴纳的人员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5、城乡社区支出44,657,97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0%。主要用于购买姚安县人民武装部等国有资产资金及易地扶贫搬迁28个行政村村组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借款偿债本金。

6、农林水支出1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82,8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没有细化预算,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2018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2018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2018年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550.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732.7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益性岗位2人劳务费及购买财务软件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997,910.62元,其中,流动资产1,818,625.24元,固定资产179,285.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950,302.4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2,391.82元,下降59.64%。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49,731.18元,固定资产减少2,660.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97910.62 

1,818,625.24

179,285.38




179,285.3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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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56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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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