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的领导下,县委宣传部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突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会议精神,立足于部门工作职责,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扎实抓好全县意识形态、外宣内宣、精神文明建设、理论武装、扫黄打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及文化产业、社科联等工作,为姚安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柱和文化条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县委宣传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立足于自身工作职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相关要求的同时,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学习宣传贯彻,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全县意识形态、外宣内宣、精神文明建设、理论武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扫黄打非及文化产业、社科联等工作,为姚安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柱和文化条件。
2019年,宣传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全国全省全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和灵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使之成为推动我县跨越式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强化学习宣传,理论武装更上新台阶。紧紧抓住我县列入“云南省首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基地”的有利机遇,着力擦亮姚安“梅葛宣讲团”理论宣讲品牌,在全县确定了20家县级示范点,召开推进会议,以点带面、层层示范,通过开展“七抓”和“十个一”活动,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抓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县干部理论学习,全年共组织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组织创作编排《姚安县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姚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姚安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文艺宣讲》等演唱专辑5期,姚安梅葛宣讲团深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宣讲报告会600多场次,受益群众达6万多人次。积极组织征订理论学习刊物,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群众注册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为全县理论武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把握导向聚民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精心组织实施“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提升年”,2019年,县委常委会5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2次意识形态的专题学习,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季度分析研判会4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督查1次,建立意识形态巡察干部人才库35名,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巡察乡镇、部门、村(社区),首次实现意识形态专题巡察覆盖到村。以全面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坚决把意识形态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知识培训和测试2期。制定完善意识形态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指标,与全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有机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权重比提高为5%。制定印发《姚安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通知》,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具体化、标准化提供依据。
(四)全面立体展形象,姚安对外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紧跟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重点,加大对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党的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巩固脱贫成效、扫黑除恶、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和重要节庆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县融媒体中心为平台,统筹县内各类媒体资源,精心组织策划,开设专题专栏,开展“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大型主题采访活动,做好“乡愁楚雄”系列评选活动,我县参赛9项作品进入前十,1项获得全州第一,1项获得全州第二,1项获得全州第三,并得到州委命名表扬,积极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实现县广播电视台、《姚安手机快讯》、“云南通·姚安党政客户端”、姚安微博、荷城姚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融合发展,建立统一采编,分众传播、分类覆盖的全媒体矩阵平台。
(五)强化阵地管理,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属地管理责任更加夯实。制定印发了《姚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讲堂、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姚安县关于加强当前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坛、研讨会、报告会管理的通知》,严格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市场,管理小报小刊、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民办社科机构、民意调查机构等,在全县集中开展邪教组织活动的全面排查,做好邪教重点人员的监管、稳控,加大对宗教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控力度。全年未发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姚安活动。
(六)立德铸魂育新人,全县人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不断提高。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定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六城同创”(文明县城创建)考核评分办法和实施方案,制作发放姚安县城市居民文明手册10000册。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覆盖。认真组织开展一月一次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好2019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服务活动和“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获得第六届州级道德模范表彰4人、提名奖2人,获得省级第七届省级道德模范表彰2人、提名奖1人。评选推荐产生新时代好少年12名,被表扬为第一届楚雄州新时代好少年提名奖2名。加强7所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和使用,新申报建设1所省级项目乡村学校少年宫。举办了姚安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第十二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和“树清廉家风·立传世家规”主题演讲比赛。
(七)繁荣发展兴文化,全县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满足。健全完善文化产业、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事业项目库建设,组织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1个,分别向省州推荐上报影视精品创作项目4个、文学创作精品项目2个、文艺精品创作项目2个。官屯镇马游村被评为“云南省民族民间工艺品示范村”,申报联网直报文化企业1家。认真做好姚安县花卉类文化企业统计、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和民族文化普查调研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及文化产业数据审核工作。
(八)筑牢网络安全屏障,网络空间更加清朗。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改完善《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姚安县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姚安县网络舆情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姚安县重大网络舆情联动处置办法(试行)》,严格管控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深入开展“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为实现姚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网上舆论支持、可靠网络安全保障。
(九)抓实基层打基础,宣传思想工作根基更加夯实。加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9个乡镇均按实职副科专职配备了党委宣传委员,1∶1配齐了宣传干事,各村(社区)均配备了1名宣传员。县级宣传思想系统根据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县委网信办考察选调事业人员3人。积极组织参加省州的干部调训培训3期5人次。扎实组织全县宣传思想战线开展“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姚安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姚安县委宣传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我单位聘请的大学生志愿者。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87146.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2884.75元,占总收入的97.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261.8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9.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均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支出合计2852597.25元。其中:基本支出2103884.75元,占总支出的78.7%;项目支出748712.5元,占总支出的2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20.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均有所减少,导致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3884.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871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3820.5元(财政拨款支出419501.5元,其他收入支出134319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71840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2500元,招商引资支出5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8278.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与上年对比,减少22.6%,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16996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95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13801.5元,主要用于开展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等工作相关的办公费、接待费、印刷费等,开展村寨氛围营造宣传费用,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作户外广告画等费用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5700元,主要用于购买复印件、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支出;
3.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71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主要用于农家书屋书籍更新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宣传宣讲等经费支出;
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补助文化企业经费支出;
5.招商引资支出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接待费支出;
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7.行政单位医疗8197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276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公积金102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939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70489.41元,完成预算的23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597.41元,完成预算的1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892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只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00元,无公务接待支出预算,但实际支出中,除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外,还有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0393.59元,下降4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285.59元,下降3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108元,下降58.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专题片和微电影拍摄,从而减少了相关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97.41元,占44.8%;公务接待费支出38892元,占55.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97.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597.4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央、省、州新闻记者到我县开展采访和我县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时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89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89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州相关媒体记者到我县开展采访报道工作时所发生的各项接待费用支出,以及平时我县召开各种会议时接待乡镇参会人员所发生的就餐费、住宿费、会议费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600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支出,没有将在职人员车改补贴纳入,而2019年决算时将在职人员车改补贴纳入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以及在职人员车改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委宣传部(含延安精神研究会)资产总额761084.19元,其中,流动资产550838.9元,固定资产7834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2967.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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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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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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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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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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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61084.19 |
550838.9 |
783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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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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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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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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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宣传部为正科级机构,历年来,县文明办设在宣传部,且县社科联、文产办均与宣传部合署办公。2019年机构改革后,撤销了县文明办,县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牌子,县社科联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理论调研政策法规股(县委讲师团)、舆情信息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协调办公室)、新闻宣传教育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社科股、新闻出版(版权)股、广播电视电影股7个股室,县社科联主席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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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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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