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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4422 | 发布时间: 2020/10/23 17: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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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和组织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草经济持续增长:2019年1—12月预计林业总产值为15522万元,在去年14372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150万元,增幅为8%;林业增加值11597万元,与去年10738万元相比,增加8%。

2、林业生产建设及生态建设全面提质

(1)造林绿化成效显著:2019年共完成营造林1.0666万亩,完成率达107%,人工造林完成0.5666万亩,完成率113%,长江防护林三期退化林修复完成0.5万亩,完成率100%。完成人工造“林业基建珍稀林木及木材战略储备基地”2000亩,项目涉及光禄、适中、栋川和弥兴4个乡镇5个村民委员会29个小班,造林树种有香樟、清香木、云南松、旱冬瓜;完成长江防护林三期人工造林3000亩,项目涉及光禄、左门、适中3个乡镇6个村委会26个小班,造林树种有旱冬瓜、云南松、藏柏、湿加松、清香木;完成栋川镇沙地湾植被恢复造林666亩,造林树种为云南松。完成四旁及义务植树550.42万株,完成率198%。

(2)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姚安县林草局在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对全县近三年来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开展了全面的检查验收,经县级验收,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面积3.91万亩,完成率达100%。2019年我县共计通过农补系统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096.52万元,其中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3.52万元,兑现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第三次补助资金400万元,兑现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第二次补助资金573万元。确保了资金兑现安全、及时、准确。

(3)天然林保护力度持续加大:2019年姚安县实际实施森林管护面积189.2301万亩,其中:国有林1.45万亩,集体国家级公益林7.08万亩,集体地方公益林87.4501万亩,集体商品林93.25万亩,管护完成率达100%。为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县林草局共聘请承包管护人员646名,其中:公益林管护人员186名,天保工程管护人员99名,生态护林员352名,联合管护人员8人。管护人员全部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任务,管护区域和面积细化到了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做到了管护区域四至界线、管护面积、管护责任、管护质量“四明确”。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护林人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巡山护林记录齐全规范。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规范有序:姚安县林草局在强化67.7万亩公益林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资金管理,2019年合计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43.07万元(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39.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903.33万元)。其中兑现到户资金548.64万元,兑现到集体资金124.46万元,兑现管护资金369.97万元。补偿金兑现林权所有者补偿费个人部分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户,集体部分县财政下达到各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兑现到各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通过“一事一议”后报村、乡两级批准后进行分配使用。管护费县财政局直接拨入县林业局支付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费。另外,2019年姚安县对60.3万亩省级公益林开展了区划界定工作,全面完成了区划界定外业调查、内业整理、质量检查、制图、数据录入及统计汇总等工作。并组织召开了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意见征求会,形成了通过省级审核的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数据库和剔出库以及《姚安县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此次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共计剔除面积2.27万亩,涉及9个修编单位147个林班4360个小班;补进面积2.44万亩,涉及9个修编单位29个林班154个小班。确保了调整后的姚安县省级公益林总规模与调整前一致。

3、森林资源管护切实加强

(1)森林防火态势良好:姚安县2019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以超常规的举措和力度制定防控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将防火力量布防到一线,措施落实到一线,督促检查到一线,排查整改到一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全县整个森林防火期发生较大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179公顷,受害面积84.13公顷,受害率0.72‰,火案查处率100%。处置卫星热点2个,核查为农事用火。其它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均在州下达控制指标之内。

(2)资源林政管理不断强化: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落实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2019年依法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26件,征占用林地面积257.9704公顷。其中,永久占用林地21件、批准征用林地243.805公顷;临时占用林地5件、批准使用林地14.1655公顷。另外,姚安县结合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违建别墅等突出问题清理排查、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区“绿盾2019”和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6项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的相继开展,共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违法案件151件,违法面积85.3334公顷,违法采伐蓄积562.22立方米,其中:毁林开垦58件,面积21.3748公顷;工程项目建设违法占用62件,面积40.9364公顷;滥砍盗伐林木案26件,违法采伐蓄积591.12立方米;其他案件5件,面积19.5公顷。移交森林公安案件151件,截至2019年10月底办结行政案件109件,涉及违法面积33.4285公顷,罚款152.5万元;刑事案件办结42件,涉及违法面积56.1247公顷,打击处理违法责任人144人,收回林地恢复植被46.1008公顷,补办征占用手续39.2326公顷。同时,查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案件106件中,刑事案件13件(含重特大案件4件),破案13件;立行政案件93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没93人。共收缴野生动物1229件,其中活体464件,死体765件,含国家二级野生动物14件,收缴作案工具272件,枪支16只,有力的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3)森林督查扎实开展:2019年通过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178个疑似问题图斑进行现地核实,发现违法线索6起,涉及10个图斑,违法面积7.1007公顷,蓄积124.8立方。其中:毁林开垦2起,涉及2个图斑,面积0.8366公顷,违法采伐蓄积3.7立方米;超证采伐1起,涉及1个图斑,违法面积3.1101公顷,违法采伐蓄积59.2立方米;无证采伐3起,涉及7个图斑,违法面积3.154公顷,违法采伐蓄积61.9立方米。对此次森林督查图斑核实过程中发现的6件违法线索均已依法移送县森林公安局,经森林公安局对6起线索现场取证后,立刑事案件3件,林政案件2件,不立案1件(前场石河毁林开垦,经复核为山体滑坡),现刑事案件正在侦查中,侦查结束后将依法移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林政案件2件已结案,处罚金586.0元,收回林地2起,面积1.2845公顷,恢复植被1起,面积0.6985公顷。

(4)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明显:姚安县2019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6万亩,其中虫害0.5万亩(云南松纵坑切梢小蠹0.2万亩、核桃木蠹蛾0.3万亩),病害1.1万亩(核桃白粉病0.5万亩、褐斑病0.6万亩),发生率为0.85%。防治1.586万亩(其中:云南松纵坑切梢小蠹0.2万亩、核桃木蠹蛾0.3万亩、核桃白粉病0.486万亩、褐斑病0.6万亩)。防治率99.13%,无公害防治面积1.58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实施产地检疫苗木面积124亩、苗木67万株,调运检疫木材2453立方米、苗木36.73万株,木材及林产品调运检疫率达100%,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严格控制了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曼延。另外,我县积极部署,对102.64万亩松林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情全面监测普查,调查面积达32万亩,调查线路30条,调查乡镇9个、州级自然保护区3个,涉木企业18户,种苗经营户2户,投入技术人员28人次,投入车辆12车次,投入普查经费1万元,发现疑病死树156株,共采集了23株69段可疑病死树的标本,通过县森防站对69份可疑病死树的标本进行分析鉴别,我县这次病死松树大多是由于多年干旱影响,造成松树树势减弱或致死后,松纵杭小蠹、木蠹后期侵入危害致死,松纵杭小蠹、木蠹危害症状明显,松褐天牛危害致死的可疑病死树较少,也有一部分属于松纵杭小蠹侵入危害致死,通过对我县对可疑样品的镜检分离,未检测出松材线虫和拟松材线虫。同时,县林草局为切实加强我县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森防站对全县13家摩托车的木质包装,1个木材市场18户木材经营企业,4户光缆盘、电缆盘单位、9户苗圃经营单位开展登记和摸底调查,并造册登记,有效的防止和杜绝了林业有害生物和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县。

4、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推进迅猛:2019年全面完成了县城西正街延长线、德润路、东片区青莲路、蛉河大道等4条道路的绿化改造提升和金秀谷“西百段”面山绿化项目、宝城路绿化改造提升项目,种植荷花玉兰962棵、香樟56棵、种植灌木2160平方米,移栽湿加松350棵,投资规模达1660万元。随着国家储备林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的推进速度有了大幅提升,栋川至光禄7.8公里旅游专线绿化工程项目投资580万元,目前已完成绿化3.5公里;原武装部拆迁地块中央森林公园项目,计划投资1700万元,6月24日已进场施工,目前正在开展基础部分建设,组织施工图设计、地勘勘测和审图,拆除原武装部仓库和办公楼、清理施工场地和改造网球场和羽毛球场,预计春节前能全面完工。以上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全县的人居环境,提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姚安建设森林县城提供有力支撑。

5、行业扶贫力度持续加大: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要求和州林业局对林业行业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把生态建设保护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林业生态扶贫工程。在推进林业精准脱贫的进程中,积极争取上级林业财政资金投入,在项目安排上,实行贫困村、贫困户优先,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让广大贫困群众从林业产业发展中得到实惠,取得了良好扶贫效果。2019年,我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352人,共兑现管护劳务费272万元,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扶贫资金252.58万元;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资金135.88万元;惠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4400户,有力的巩固了姚安脱贫成效。

6、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全面提升

(1)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姚安县共有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即三峰山、花椒园、大尖山,三个保护区总面积69163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0.65%,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54%。2019年姚安县林草局按照自然保护区国家、省、州、县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中央、省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指出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及时进行列项整改,截止2019年3月18日,涉及我县的20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4月1日,州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验收并准予销号。同时,姚安县林草局整合技术力量,对三峰山、花椒园、大尖山三个保护区开展了本底资源外业调查,于5月1日完成《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片区本底资源调查报告》、《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报告》及《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报告》,并报州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2)湿地资源核查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湿地资源变化核查的通知》及《楚雄州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湿地资源变化核查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姚安县林草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湿地资源变化核查工作指南》全面完成了姚安县湿地核查工作,并编制上报了《姚安县2018年湿地资源变化核查调查报告》,共区划图斑68个,面积1732.24公顷,在2012年基准数据1645.91公顷上共增加面积86.33公顷。按湿地形状分:线状湿地图斑44个,面积513.34公顷,面状湿地图斑24个,面积1218.90公顷;按湿地类型分:自然湿地图斑45个,面积691.99公顷,人工湿地图斑23个,面积1040.25公顷。人工湿地中,水库、湖泊图斑20个,面积1016.06公顷,运河、输水渠图斑3个,面积24.19公顷。全县具有保护措施的湿地面积合计为965.77公顷,占湿地面积1732.24公顷的55.75%,即全县湿地保护率为55.75%;受保护的自然湿地面积为359.34公顷,占湿地保护地面积965.77公顷的37.21%,自然湿地保护率达为37.21%。

7、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县林草局党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持续深入开展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自由主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用心用力抓好“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持续坚决全面彻底消除白恩培、秦光荣、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2019年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1次。从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重点岗位工作职责出发,结合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全年约谈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8人次。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廉政党课3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次,有效的杜绝了本单位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现象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0,752,448.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52,448.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786,426.87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增加,国家对林业事业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2,298,281.66元。其中:基本支出9,687,598.75元,占总支出的43.45%;项目支出12,610,682.91元,占总支出的56.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6,710,061.02元,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第四季度才下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87,598.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9,325.39元,主要原因是提高了职工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10,682.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19,386.41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已经大致完成项目资金的兑现,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已经接近尾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8,281.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710,061.0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已经大致完成项目资金的兑现,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已经接近尾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1,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森林防火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4,80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工资、工伤保险等;

3.卫生健康支出621,02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医保缴费等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98,56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等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8,861,41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9%,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贷款贴息、扶贫、保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等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561,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9,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9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3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0元,下降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0.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0.0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适度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900元,占62.7%;公务接待费支出7,4300元,占3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9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另外4辆用其它经费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500元,主要原是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控制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9,785,721.07元,其中,流动资产19,872,282.40元,固定资产14,393,72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00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96,76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9,5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7 8 9 10 11
合计 1 29,785,721.07  
19,872,282.40  
     6,793,150.56    
2,092,746.29     
 


7,0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0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0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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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