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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量:3322 | 发布时间: 2020/10/23 17: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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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编制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执行国家和省、州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技术等级标准,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协调、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拟订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文化和旅游经营企业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文化和旅游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承办省、州文旅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机构改革,开启文旅融合新征程。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建了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划转工作,机构改革后局机关内设一室七股,下属事业单位精减为三馆一中心及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稽查大队,目前在职在编人员37人,其中公务员12人,专技人员25人。

2、加强项目建设,不断夯实文化旅游基础。一是投资16.75亿元的滇中天文科普科研教学基地项目稳步推进,让“农旅结合、文旅融合、以旅强农、以农促旅”的姚安特色旅游业加快发展,特色旅游品牌初步打响。二是争取投入22万元资金,配置11个村组文化活动室设施。三是完成我局所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村组文化活动室(场)基础数据填报登记汇总“回头看”核实,现进入全国平台数据录入。四是在光禄古镇旅游景区建成光纤骨干网、游客无线网,实现互联网接入、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光禄古镇景区的主要区域和景点已全部实现4G网络全覆盖,完成率达100%。五是做好景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景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景区自有系统数据中心,实现了景区信息资源与“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的对接。

3、加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兴盛。

1)以“三馆一站一室”为阵地,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结合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开设政务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免费对外开放。扎实有序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的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开展总分馆建设研究,制定了《姚安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实施方案》,研究我县总分馆制建设实施办法,组织人员到部分乡镇进行实地调研,统一分馆及服务点标牌,完成总分馆统一标识挂牌任务。认真组织“4·23”世界读书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全民阅读月”“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科技周”等活动,开展流动图书进校园、进乡镇街道和年度“读者之星”评选等多形式的全民阅读推广宣传活动,引导读者开展数字阅读,在全县营造了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开展“世界博物馆日”文博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展示文物的魅力。据统计,2019年,县图书馆接待读者4.03万人,图书流通达6.12万册次,寒暑假期间为学生播放40场次视频讲座及影视教育片;县文化馆接待观众8万人次;县博物馆接待观众19万人次;截至10月底,乡镇文化站共开展送戏下乡333场次,观众14.9436万人次,开展文化活动187场次,服务群众10.25万人次,举办展览40场次,服务群众1.44万人次,组织各类培训59期0.865万人次。“三馆一站一室”真正成为了传播新知识、传播先进文化的主阵地。

(2)丰富广场文化活动,带动城乡群众文化活动持续繁荣。一是节庆文艺演出精彩纷呈。2019年,共举办“迎新春”“元旦”“三·八”“五·一”“七·一”“十·一”“九·九”等专场文艺晚会七场次,观众达4万余人次。二是广场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每周一场定期组织农村业余文艺队在县城梅葛广场开展文艺展演;2019年春节期间,组织22支农村业余文艺队开展文艺巡演活动,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三是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开展了送春联、送图书活动;开展“送戏下乡”、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演出活动91场次,服务群众22.955万人次;组织了光禄古镇二月八“龙华会”“广场大家乐”“云南·姚安2019荷花节等文艺演出服务活动50余场次,服务群众10万余人次。四是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组队到禄丰、武定、大姚开展文艺演出;举办了姚安县·元谋县“花灯迎两会”文化交流文艺演出活动;配合完成了楚雄州民族剧院在梅葛广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艺宣传演出。配合云南省花灯剧院“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完成13场的文化惠民演出。姚安坝子腔“姚安坝子好风光”荣获2019中国原生民歌节入选证书。精心组织编排花灯歌舞《姚安小邑拉花》,彝族三人舞《喏么嘞塞》,独唱《山里的火塘》,花灯小戏《彝寨鼓声》、花灯小戏《做媒》参加全州2019年新剧(节)目展演,演出获得综合奖二等奖,集体表演一等奖1个,个人表演一等奖3个,个人表演二等奖1个,个人表演三等奖1个,编导奖二等奖1个,音乐创作三等奖1个,个人表演奖项名列全州前列。

(3)保护与传承并重,不断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利用。认真组织开展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工作上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3项,分别是:葫芦笙制作技艺、姚安套肠制作技艺、大河口乡大白者乐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申报州级传承人7名。同时州级非遗项目土陶传承人朱连聪被评为省级工匠名家。同时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投资30万元完成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马游义学馆修缮;投资30万元,完成河里渡杨氏宗祠、马游义学馆、光禄文昌宫三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系统工程。

(4)以“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文化娱乐产业营业收入4677.97万元,增速达32%。一是与相关部门协作,提供便捷服务。按照“先照后证”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协作,推行网上关联审批机制,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帮助县城区文化娱乐场所对经营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娱乐业加快发展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定期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巡查。2019年,共组织召开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会议4次,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检查25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46余人次,检查文化旅游市场170余家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开展不力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对8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3家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了取缔;对1家网吧发现的未实名登记的违法情况现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是积极参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高考期间,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严禁校园周边商店、网吧、歌舞厅等制造噪音影响高考,确保了高考的顺利进行。五是强化旅游行业监管。成立姚安县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服务体系,营造旅游转型升级良好环境。

4、抢抓全省旅游革命机遇,高位推动我县旅游转型升级。2019年,旅游业接待国内游客188.05万人次,完成2019年度州下达考核任务数176万人次的106.8%,同比增长28.1%;接待海外游客716人次,完成2019年度州下达考核任务数653人次的106%,同比增长26.1%;实现旅游总收入23.45亿元,完成2019年度州下达考核总任务数22.9843亿元的102%,同比增长27.5%;实现旅游项目投资11.47亿元,完成2019年度州下达考核总任务数11亿元的104%,同比增长14.7%。

(1)深入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工作。投资328万元,全面推进光禄古镇智慧景区建设,实现了“政府服务无处不在,游客才能自由自在”,提升古镇景区智慧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抓好“游云南”APP宣传推广,把各乡镇在职在编人员100%实名注册“游云南”APP纳入2019年大比拼综合考核范围;组织光禄古镇4A级旅游景区相关人员参加州“一部手机游云南”业务培训。按照“省一机办”的要求,认真开展景区扫码识景工作,目前已完成光禄古镇景区6个景点的扫码识景升级工作,在微信及游云南APP上实现了扫码识景功能。光禄古镇军民总管府电子票务系统接入了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并实现了人脸、身份证和扫码识别3种入园方式;姚安菖河蜂蜜、姚安山药粉、姚安魔芋胶3种旅游商品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宣传资金22万元,采用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的营销策略,通过楚雄广电网络公司电视开机广告、昆明长水机场T2航站楼廊桥广告、南永公路路边广告牌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姚安文化旅游资源,提升影响力。利用光禄古镇网站、文旅荷城微信公众号、光禄古镇微博、光禄古镇抖音号、游云南APP等多种平台,强化网络营销。开展了酒店、餐饮的考核评价和上报工作,2019年,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队配合做好280家涉旅经营户的诚信指数打分并录入平台,至12月底完成州文化和旅游局下达的任务,设置了投诉处置指挥中心,配置了兼职人员负责“一机游”投诉处置工作,2019年共收到旅游投诉两起,均在时限内圆满进行办结,全年未收到负面舆情,未接到旅游购物退货投诉案件。

(2)扎实有序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工作。2019年我县旅游厕所建设任务为新建3座,改建3座,现已全面开工建设,光禄古镇4A景区已于5月1日前全面消除景区旱厕。积极开展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上线工作,目前已完成2015年至2018年所有旅游厕所位置的申报。

(3)积极推进旅游新业态培育。围绕“引领新兴服务业,构建第三产业新体系”工作重点,认真做好2019年新增旅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息的收集筛选,及时掌握新增旅游景区企业、宾馆酒店、特色民居客栈、餐饮企业、旅游农庄、农家乐及旅游商品企业等发展情况。大力发展休闲度假酒店、商务酒店和经济型酒店,在县城南片区新建四星级精品酒店1个(嘉元酒店),新增旅游市场主体4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7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231580.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31580.21元,占总收入的97.3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的收入37399008.32对比,2019年总收入减少22167428.11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务核算部门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441056.88元。其中:基本支出8225380.21元,占总支出的47.16%;项目支出9215676.67元,占总支出的52.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的支出39585263.97元对比,2019年总支出减少22144207.09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务核算部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25380.21元。与2018年的支出11746788.32元相比减少3521408.11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19266.57元,占基本支出的9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06113.64元,占基本支出的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15676.67元。与2018年的支出27838475.65元相比减少18622798.98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工程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工作开展及开支情况:配置11个村组文化活动室设施,支出资金合计220000元: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马游义学馆修缮项目,支出资金合计300000元:河里渡杨氏宗祠、马游义学馆、光禄文昌宫等三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系统工程项目;支出资金合计300000元;新建光禄古镇福禄广场公厕、东关公厕德丰寺公厕3座,支出资金合计7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3766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7%。与2018年的支出19657140.38元对比,减少3719473.48元,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减少,工程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11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4%。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28204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2916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7425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

5.农林水(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

6.住房保障(类)支出451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043.48元,完成预算的40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601.48元,完成预算的16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442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19没有将公务接待费用列入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费用大于预算支出费用。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支出249973.00元)减少5929.52元,下降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7601.48元,比2018年支出决算数(99742元)减少2140.52元,下降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46422元,比2018年支出(150231.00元)减少3789元,下降2.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杜绝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上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601.48元,占39.99%;公务接待费支出146442元,占60.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601.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601.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其他业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办公所需车辆及文化流动服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4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64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113.64元,与2018年的支出597,772.80元相比增加208340.8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办公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活动开支,如水电费、车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31,805,935.07元,其中,流动资产3,742,947.38元,固定资产4,322,965.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22.24元,其他资产123,733,8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8年相比,2019年的资产总额增加91686906.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073398.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1,805,935.07

3,742,947.38

4,322,965.45

2,241,574.37

523,854.33

0 

1557536.75

0 

0 

6,222.24 

123,733,8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32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321.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321.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235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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