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228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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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理论干部;负责科研工作;负责咨政工作;负责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战略思想。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校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党校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校姓党、从严治校的工作准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中心,以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为平台,完善机制,用心服务,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党校全体教职工撸起袖子加油干,全面开展党校日常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根据州委、县委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共姚安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姚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姚发〔2019〕6号)精神,我校结合工作实际,申报审定了标兵、标杆目标各1项,部门主责目标6项,围绕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中共姚安县委党校“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实施方案》《中共姚安县委党校2019年大比拼综合考核任务分解》,通过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学校大比拼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实现学校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我校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认真制定了《中共姚安县委党校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中共姚安县委党校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举行了二期集中学习读书班、三次集中学习,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主要负责人讲授了专题党课,召开了班子和党支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分别制定出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应改尽改,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调研边整改、边检视边整改,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三)切实抓好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精益求精办学,着力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按照《姚安县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要求,分别与县委组织部、栋川镇联合举办了2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举办了1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班、2期脱贫攻坚政策业务培训班、1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班、1期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第三期培训班、1期姚安县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管理培训班、1期魔芋种植技术培训班、1期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帮助下举办了2期中共姚安县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读书班等。2019年,我校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次),参训学员4444人(次)。
(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宣讲工作。学校教师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到乡镇、村、企业等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同时,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于教学始终,使科研和教学既符合我县实际又接地气。2019年,我校教职工共撰写理论、调研文章18篇,在省、州级理论研究刊物和报纸上发表12篇。在做好学习科研教学的同时,积极安排教师深入各级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宣传共58场(次)。
(五)认真抓好“双提升”项目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着力推进新时代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和云南开放大学联合印发《云南省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校在云南开放大学和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做好我县“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8秋季学员集中面授辅导工作和2019年秋季学员开学典礼及集中面授辅导工作。
(六)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组织挂包干部多次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帮助贫困户研究制定2019年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确保了挂包帮扶的工作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收入合计3328061.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3061.69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收入为3085112.38元,增加7.87%,主要原因为财政局2019年4月29日下达县委党校新建项目办公设备采购缺口资金180000.00元。(姚财教[2019]52号)此项资金属于新增预算安排,经费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802干部教育(同时列入50306设备购置、31002办公设备购置);财政局2019年12月26日下达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设备采购缺口资金286100.00元。(姚财教[2019]175号)此项资金属于新增预算安排,经费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802干部教育(同时列入50306设备购置、31002办公设备购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支出合计3293417.72元。其中:基本支出1870840.83元,占总支出的56.81%;项目支出1422576.89元,占总支出的43.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支出3293417.72元,2018年支出3238870.35元,2019年支出比2018年支出增加54547.37元,增幅为1.68%,原因为2019年支付了退休职工朱家元的病故抚恤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870840.83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基本支出1870840.83元,2018年基本支出2433570.35元,减幅为23.12%,原因为2019年回拨的培训班成本支出已在项目里列支,项目支出增加,因此基本支出减幅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2576.89.00元。其中:2000.00元为姚财行〔2019〕92号下达的2019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4142.09元为姚财教〔2019〕162号下达的办公经费;286,100.00元为姚财教〔2019〕175号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设备采购缺口资金;180,000.00元为姚财教〔2019〕52号县委党校新建项目办公设备采购缺口资金;29,382.80元为姚财教〔2019〕108号补发朱家元同志病故抚恤金;140,952.00元为姚财教〔2019〕37号下达的朱家元同志病故抚恤金;680,000.00元为姚财教〔2019〕16号下达的县委党校整体搬迁项目资金;与上年对比,2018年项目支出为805300.00元,增幅为76.65%,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财政加大拨付姚安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设备购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3417.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5%。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4,819.21元,增幅25%,主要原因为2019年财政加大拨付姚安县委党校异地新建项目设备购置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280887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34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43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等。
8.住房保障支出:1147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党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委党校资产总额1767065.44元,其中,流动资产172718.14元,固定资产1594347.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2019年资产总额增加200271.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467.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67065.44
172718.14
1594347.3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1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1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616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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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228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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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