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357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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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免费婚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病筛查,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督导、考核,评估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县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预防、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妇幼健康教育与妇幼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全县避孕药具及安全套管理、检查、指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健康教育率及体检率保持较高水平。
2.完成防治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工作,各项任务指标。
3.通过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考核验收“优质护理示范住院病区”
4.启动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工作。
5.继续保持“州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6.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增减达标,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7.方便群众为服务宗旨,为婚、孕、育为育龄群众提供系列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8.2019年核定编制床位数6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40张,实际开放总床日数14600天,出院人数1197例,住院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6525天,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5.45天。
9.2019年门诊人次48797人,与上年45063人相比,增加了3734人,增长8.28%,日平均门诊人次134人。
10.住院人次1197例。与上年1224人相比,减少了27人,下降了2.2%。
11.2019年门诊药品收入占比25.6%,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6.95%。
12.2019年住院药品收入占比21.7%,与上年相比下降了6.1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143,082.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9,487.63元,占总收入的45.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7,713,594.55元,占总收入的54.5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减少4,034,683.22元,下降了38.55%。原因是2018年原医院旧址拍卖财政返还款,根据姚财社〔2018〕43号和103号,“2015年姚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3,800,000.00元。2019年内退休人员增加2人,办公经费等减少原因。与上年事业收入相比增加了699,303.45元,增长了9.96%。原因是医院整体搬迁后,增加了中(彝)医保健等诊疗项目,就医环境改善,提高了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参与了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降低医疗服务项目(检查费、诊疗费等)的收费标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43,082.18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6,668.33元,占总支出的86.06%;项目支出1,971,575.29元,占总支出的13.94%;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452,625.90元,增长了13.56%。原因是整体搬迁项目投入使用后,启动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医院在改造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护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人才培养、设备设施等方面投入大量经费,增大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经费支出增加。与上年项目支出对比减少了2,989,551.19元,下降60.26%。原因其一上年支付“2015年姚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3,800,000.00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2017年已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2019年基本建设支出减少。其二加大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考核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66,668.3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1,452,625.90元,增长了13.56%。原因是整体搬迁项目投入使用后,启动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医院在改造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护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人才培养、设备设施等方面投入大量经费,增大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经、住房公积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8,473,847.45元,占基本支出的6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92,820.88元,占基本支出的3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1,575.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89,551.19元,原因其一上年支付“2015年姚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3,800,000.00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2017年已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2019年基本建设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医疗费等支出942,761.03元,占项目支出的47.82%。其二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1,028,814.26元,占项目支出的52.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9,91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7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129,087.41元,增长负31.23%,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基本建设支出“2015年姚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工程款 3,800,000.00元。2019年在编职工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办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6,95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334,110.9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114.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732.44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708,05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5%。主要用于(1)公共卫生支出5,312,562.71元,其中:妇幼保健机构经费支出3,340,987.42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42,761.03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28,814.26元。(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5,490.8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59,376.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6,114.03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324,9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出324,904.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2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00.00 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000.00元,增长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0元,下降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00.00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到乡镇、村督导妇幼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避孕药具发放管理、计划生育、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指导、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主要是维修费开支减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00.00 元,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开支用单位医疗支出资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00.00元,占89.7%;公务接待费支出6,800.00元,占1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2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州公共卫生服务下乡督导、质量控制、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等督导、考核工作。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专家带教培训。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7,484,787.47 元,其中,流动资产5,467,994.16元,固定资产21,816,793.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38,487.08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85,062.1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 304项,账面原值641,277.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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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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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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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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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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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7484787.47 |
5467994.16 |
21816793.31 |
17216929.21 |
220020.71 |
0 |
4379843.39 |
0 |
0 |
200,0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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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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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0,661.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0,661.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以前我院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未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根据《政府会计准则3号--固定资产》、调整以前年度漏记事项,账务处理借方“以前年度盈余调整”金额4,615,273.64元,贷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4,615,273.64元。年终结转到“累计盈余”借方4,698,610.48元。结转后“以前年度盈余调整”无余额。
2.2019年初“无形资产”借方余额200,000.00元,我院无形资产是土地使用权,根据《政府会计准则4号--无形资产》“第二十条,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本单位“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使用年限,不应摊销。
3.2019年“在建工程”贷方17,362,049.46元结转到“固定资产”借方17,362,049.46元。
4.2019年根据《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报废的批复》(姚财资〔2019〕53号文件),本单位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处置核销503,277.80元。
5.《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报废车辆核销固定资产的批复》(姚财资〔2019〕54号文件),本单位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处置核销138,0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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