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801000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低节。主要职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同时受本级人大的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编制本地区的部门预算,报县人大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措施;负责本地区小集镇建设,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带领本地区人民群众勤劳致富;负责全镇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镇各站所和村委会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业务开展情况:1、继续正常开展各项财政业务,认真及时编制及公开预决算;2、严格票据管理,按票据用途依法依规开具使用;3、继续做好惠农补贴工作,及时发放农补资金;4、认真开展日常工作和账务处理及管理工作;5、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6、认真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1、保证我镇经济、社会各方面事业稳步发展;2、财政收支平衡,财务管理更加规范;3、2019年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户手中;4、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1、弥兴镇党委;2、弥兴镇人大;3、弥兴镇政府;4、弥兴镇财政所;5、弥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6、弥兴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7、弥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8、弥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9弥兴镇水务服务中心;10、弥兴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合计30296915.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49954.69元,占总收入的73.1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146960.46元,占总收入的26.89%。弥兴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46915115.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17051.27元,占总收入的73.79%;年初结转和结余12298064元,占总收入的26.21%。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比2018年度收入减少16618200.12元,减少35.4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我镇扶贫项目减少,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3272538.35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6444.79元,占总支出的38.04%;项目支出20616093.56元,占总支出的61.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弥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合计46915115.27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6743.07元,占总支出的27.40%;项目支出26914599元,占总支出的57.37%;年末结转和结余7143773.2元,占总支出的15.23%。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比2018年度支出减少13642576.92元,减少29.0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我镇扶贫项目减少,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56444.79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减少200298.28元,减少1.5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03244.79元,占基本支出的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5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9.9%。
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9年人员调出大于人员调入,基本支出较上年较少,人员经费减少491598.28元,占基本支出的3.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16093.56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14599元,项目支出减少6298505.44元,减少23.4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9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1084.4元,较上年的8140187.84元减少6709103.44元,减少82.42%;科学技术支出13000元,较上年的36144元减少23144元,减少64.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000元,较上年的230318元减少135318元,减少58.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1081元,较上年的4755965.19元减少1264884.19元,减少2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0元,较上年的625212.66元减少623512.66元,减少99.73%;节能环保支出6082392.5元,较上年增加6082392.5元,增长100%;农林水支出7818053.6元,较上年的15061530.88元减少7243477.28,减少48.09%;交通运输支出180382.06元,较上年增加180382.06元,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1203400元,较上年的9865653元减少8662253元,减少87.80%;其他支出300000元,较上年的210000元增加90000元,增长4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3727.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4%。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6743.07元对比支出增加16136984.82元,主要因为2019年加快了资金支出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9342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9%。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科学技术上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5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文化站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上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0859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6%。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65300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60823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8%。主要用于环境提升和其他费用的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290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城建规划所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83206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567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80200元,完成预算的5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100元,完成预算的3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100元,完成预算的9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通过公车改革精简节约,有所下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的85800减少5600元,下降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00元,下降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00元,下降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为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通过公车改革精简节约,有所下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00元,占41.27%;公务接待费支出47100元,占58.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镇检查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3600元,与上年对比,弥兴镇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900元,增加161700元,增加16.8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9年日常办用品购买支出较上年增加,办公经费支出较上年略微上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8624147.73元,其中,流动资产18309382.41元,固定资产10314765.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58915.0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165609.21元,固定资产增加2933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0平方米,账面原值12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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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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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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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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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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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8624147.73 |
18309382.41 |
10314765.32 |
7094205 |
83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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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696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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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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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89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895.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895.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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