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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3266 | 发布时间: 2020/10/16 9: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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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前场镇人民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前场镇人民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健全“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机制,夯实债务风险责任主体,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二是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保障责任,支持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五场硬仗。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2.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二是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筹集资金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进程。二是持续加力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三是不断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四是支持加快能源、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支持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六是支持实施“厕所革命”,支持城镇厕所、学校厕所、旅游景区厕所达标建设,重点支持农村“厕所革命”。

4.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二是持续深化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努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是推进税制改革,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

5.提高现代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财政收支运行质量。二是强化财政保障综合能力。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四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五是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六是推进财政工作信息化。七是推动会计工作升级。八是健全财政内控体系。九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十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前场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前场镇按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含党委、人大、政府共3个机关,包括财政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7个中心(站所)及9个村(居)委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前场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前场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43035006.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48649.98元,占总收入的74.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386356.07万元,占总收入的24.13%。前场镇2019年收入与上年度收入对比增加16650820.84元,增长63.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增加和扶贫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前场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43035006.05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8960.58元,占总支出的30.48%;项目支出29916045.47元,占总支出的69.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前场镇2018年度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6650820.84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政策性增加以及扶贫项目工程多,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前场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18960.58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1020042.67元,主要原因为2019工资上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5318.68元,科学技术支出1500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30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3418.43元,卫生健康支出623797.87元;节能环保支出1580590元,城乡社区支出296994元;农林水支出23180353元,住房保障支出563284元。2019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22518.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96442元,占基本支出的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前场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16045.47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5630778.17元,增加100.09%,主要是因为2019年扶贫工程项目多,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8389.4元,较上年减少93994.4元,减少6.56%;科学技术支出150000元,较上年增加38988元,增长35.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3170元,较上年增加3068754元,增长164.6%;节能环保支出1580590元,较上年增加729122.5元,增长85.63%;农林水支出21125700元,较上年增加13416314元,增长174.03%;其他支出7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8000元,减少5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前场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48649.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24%。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972464.77元,主要原因首先是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其次是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2251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9%。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培训及宣传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3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上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341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62379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1435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节能环保项目的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296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13030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9%。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563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和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前场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500元,完成预算的81.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700元,完成预算的64.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800元,完成预算的11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内控制度落实得力,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0500元,增长54.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7700元,下降4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22800元,增长67.0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镇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略微上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700元,占50.39%;公务接待费支出56800元,占49.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7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前场镇所配备3辆公务用车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完成2019年前场镇各项工作正常接待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前场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6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1400元,增长587%,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预算人员办公经费提高到4000元/人,造成增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场镇资产总额7140480.68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900480.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75011.68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入账。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140480.68

0

6900480.68

5849019.3

645895.92

 

405565.46

 

 

24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2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2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2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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