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财政信息   > >  部门预决算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公安局 | 访问量:4391 | 发布时间: 2020/6/18 21:55:19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1200000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警务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综合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本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各项纪律。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公安文化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及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事、教育、培训、奖惩、录用等工作。

3、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

4、依法承担刑罚执行职责;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姚安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负责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

5、负责管理国籍和入境出境事务及外国人在姚安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提出对策;负责查处反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8、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侦查、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规定审批和管理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10、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侦查刑事案件;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查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1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16、负责指导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工作任务。

17、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内设3个综合职能部门、12个执法执勤机构和9个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姚安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推进公安改革、大数据战略、规范执法、边境重点整治、基层基础五项重点工作,结合“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强化公安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保证。坚持以确保稳定为底线,努力为全县发展大局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聚焦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在对党忠诚上有新高度;

2. 聚焦国家安全,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贡献;

3. 聚焦扫黑除恶,在“狠准稳”打击违法犯罪上有新成效;

4. 聚焦社会治理,在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上有新突破;

5. 聚焦深化改革,在公安改革上有新举措;

6. 聚焦过硬队伍,在纪律作风上有新步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略。

车辆编制24辆,实有车辆2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74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3.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43.71万元,下降8.41%,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补发2017年和2018年的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工资,所以2020年部门预算中财务总收入减少;二是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三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导致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43.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43.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3,743.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43.71万元,下降8.41%,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补发2017年和2018年的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工资,所以2020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三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导致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43.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4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3.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3.71万元,下降8.41%,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补发2017年和2018年的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工资,所以2020年部门预算中预算总支出相应减少;二是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三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导致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3,016.1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工资福利支出和一般日常公用经费、交通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支出。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6.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由财政承担部分的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3.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民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保险。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3.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局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1.95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全局民警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43.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3,113.06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541.11万元,30102 津贴补贴1,299.94万元,30103 奖金623.20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2.61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47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03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5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81.95万元。

302品和服务支出493.4万元,其中:30201 办公费8.25万元,30204 手续费0.20万元,30205 水费8万元,30206 电费2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3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3.90万元,30226 劳务费265.54万元,30228 工会经费32.74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41.77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39万元,其中:30302 退休费85.36万元,30305 生活补助52.0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2.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2.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72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按规定达到逐年下降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根据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第三期建设项目,采用垫资建设分期还款模式实施,含所有费用总投资控制在973万元以内,所需费用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每年付款194.6万元,分5年付清。实现目标:1、提升县城形象、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和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遏制发案、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加大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2、维护全县政治安全、治安稳定、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3、达到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万元,下降2.07%,减少主要原因:达到年龄退休2人,辞职1人,日常公用经费按年人均0.72万元预算,合计减少2.16万元,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保障县公安局日常办公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36期),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文件《关于对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三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姚发改投资〔2016〕19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公安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第三期建设项目,建设年限: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973万元,采用垫资建设分期还款模式实施,全部投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每年付款194.6万元,分5年付清。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在姚安县县城区和其余8个乡镇新建240套高清治安监控摄像机,对全县所有乡镇的主要街道、党政机关、学校、广场、人员密集区等场所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在姚安县公安局机房新建监控存储设备一套,满足监控设备视频资料存储不低于30天。

3、在全县100个重点监控部位新建夜间补光(可见光源)系统一套。保证重要监控点夜间有充足光源。

4、租用网络运营商(移动、电信等)光纤网络进行视频监控数据传输,确保前端数据传输到公安局指挥中心。

5、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73万元。全部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下达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项目经费194.6万元,全额支付盛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差欠尾款。按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36期)决定,该项目工程款分五年支付每年194.6万元,由县级财政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按期竣工验收,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县城形象、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和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遏制发案、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加大城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提升城乡居民安全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姚安县公安局           

2020年6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1200111

姚安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