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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侦查力量。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林业厅云林联发字〔2001〕第16号文件规定及有关规定,我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是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的专门机关。对上述案件具体行使调查、受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执法主体。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姚安森林公安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和2个派出机构:
1、综合办公室
⑴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草拟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协调局内各科、室、队关系和对外联络,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⑵负责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的内勤综合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林区治安状况和森林防火的动态管理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警籍管理、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办理森林公安民警立功受奖、警衔申报工作。
⑷负责其他科室工作情况、情况信息的整理汇总和简报编发工作,做好上下来往电文处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公文审核、保密工作。
⑸负责管理局财务、工资、人事等工作,做好书报订阅、车辆的管理调派、年度工作考评等工作。
⑹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武器、弹药、警械、防火通信设施、扑火机具及车辆、被装等后勤供应和管理工作。
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刑事侦查中队
⑴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十九类森林刑事案件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负责对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治安案件、林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破坏蚕桑等经济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
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州政府颁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的日常工作;分析掌握全县林区治安的动态和规律,及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⑷负责全县森林刑事案件技术侦察工作,拟定刑侦规划,负责秘密力量物建和管理使用,负责对林区治安情况的收集掌握工作。
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法制室
⑴负责对全局受理各类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林政案件和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审核把关、执法检查、执法监督、专案调查、森林公安行政复议、委托诉讼、国家赔偿、干警执法过错追究、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
⑵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法制培训、调研和其他相关工作。
4.林区派出所(前场林区派出所、左门林区派出所)
⑴负责维护所辖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⑵负责辖区内一般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政案件以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⑶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并做好法制宣传、森林防火宣传、检查以及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保护全县127078.7公顷森林面积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管辖公安部、国家林业局林安发〔2001〕156号文件规定的十九类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及天然林保护工作。
2、承担重大林业行政案件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制定防火预案,督促、检查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的落实。
3、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6.45万元相比,增长6.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行政人员增加1人,人员支出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4.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4.0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02万元(本级财力444.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6.45万元相比,增长6.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行政人员增加1人,人员支出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4.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02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6.45万元相比,增长6.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行政人员增加1人,人员支出费用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支出、办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具体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0.0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28.36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补助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6.8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8.9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补助基本医疗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5.“21302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358.4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6.“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1.27 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44.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支出402.35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预算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预算支出189.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30103奖金”预算支出73.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28.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算支出15.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预算支出8.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方面的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支出31.7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预算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支出;“30204手续费”预算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银行转账手续费支出;“30205水费”预算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30206电费”预算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预算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邮政、通信等费用支出;“30211差旅费”预算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支出;“30228工会经费”预算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支出16.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的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9.89万元,其中,
“30302退休费”预算支出9.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3万元,上年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3.0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未进行细化,2020年公务接待费从办公经费中细化出来,所以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3万元,较上年增加3.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1次,共计接待757人次。
增加原因是:2019年姚安县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未进行细化,2020年公务接待费从办公经费中细化出来,所以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万元,增长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行政人员增加1人,因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6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56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