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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品牌”。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渔库渔塘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机构改革,根据县机构改革相关文件,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机构情况如下:
1、根据姚办字〔2019〕45号文件《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设13个内设股室,具体设置情况和职责职能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并督促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后勤服务、机关制度建设、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
(2)人事科教股。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退休人员管理工资。负责本系统人员劳动工资变动、科技成果申报、年度考核、落实政策、职称晋升等工作。
(3)计划财务股。负责财务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及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政策法规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5) 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管理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
(6)乡村产业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
(7)环境资源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8)市场与信息化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9)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起草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10)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兽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姚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12)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13)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化建设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2、根据姚编办发〔2019〕20号《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13个,具体设置和职责职级如下:
(1)姚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全县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治理等农业投资项目的设计、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姚安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乡村产业项目规划实施。承担农业及农业加工业统计培训,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监测。负责乡村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园建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蚕种管理、渔业、蚕桑、水果、茶叶及生物产业科技推广,指导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制定全县粮、经作物技术推广计划和生产技术规范。承担全县粮、经作物新品种、新品种及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开展耕地保护与土壤改良,肥料管理与科学施肥工作。负责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配合开展耕地质量检测评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监测监管等具体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监测服务。负责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示范推广。参与生态农业建设、农产品绿色生产及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姚安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农业环境质量监测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具体工作。宣传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推广农业环保先进技术。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等工作。完成上级产办的其他工作。
(6)姚安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及国家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预报、控制和疫情报告。参与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基层兽医室体系建设及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宣传培训。负责畜牧兽医、畜禽及饲料饲草科技推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配合畜禽规模养殖备案、负责畜牧项目实施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姚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和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设立审查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配合开展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审查、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配合农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姚安县分校。负责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成人农业中专学历教育、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远程教育及发展农民体育事业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姚安县植保植检站、姚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姚安县农机监理站、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等4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职责职能待省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出台后,另行通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属于独立的核算单位,局机关及下设的13个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结合区域特点,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立足姚安资源特点和产业基础,按照姚安坝子和昆楚大高速公路“一坝一路”生产力空间布局,以“巩固四大传统产业、打造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四大后续产业”作为我县产业发展目标定位。
2.加大投入力度,打造标准化产业基地。切实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引入农业龙头企业投入资金,打造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的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完善生产、收储、初级加工、田头市场等产业设施。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加大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力度,支持鼓励经营主体达规升级,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培育一批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
4.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打造“绿色食品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省级有机农业示范县”目标思路,支持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积极申报“三品一标”国家农产品质量认证。
5.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深入推进“三权分置”、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两区”划定工作。扎实抓好科技推广工作。围绕农业科技“引种、试验示范和推广”三步曲,充分利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和成果优势,加大适用技术引进推广力度,提高科技含量,确保农作物生产优质、高产、高效、安全。扎实抓好产业扶贫工作。一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因户施策,抓实“一户一业”增收产业,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增收产业,不断提升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通过抓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培训,努力提升贫困户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加大转移就业力度,拓宽增收渠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2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00人。在职实有1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5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5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55.10万元比2019年的2049.82万元增加5.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比2019年有所增加;(2)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在2019年4月以前由社保中心统一申报缴纳,2019年4月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交回各单位申报缴纳,在2020年预算时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5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55.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55.10万元(本级财力2055.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55.10万元比2019年的2049.82万元增加5.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比2019年有所增加; (2)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在2019年4月以前由社保中心统一申报缴纳,2019年4月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交回各单位申报缴纳,在2020年预算时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纳入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55.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5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10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55.10万元比2019年的2049.82万元增加5.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比2019年有所增加;(2)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在2019年4月以前由社保中心统一申报缴纳,2019年4月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交回各单位申报缴纳,在2020年预算时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按财政批复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无变动,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预算进行了分类整合,属于基本支出性质的工作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另作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具体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74.6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160.2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补助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3、“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支出7.99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遗属补助。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97.7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63.7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补助基本医疗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6、“21301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569.5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助、行政单位机构运转、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7、“2130104·事业运行”预算支出861.0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助、工伤保险,事业单位机构运转方面的支出。
8、“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20.1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055.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支出1754.4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预算支出489.35万元,“30102·津贴补贴”预算支出328.78万元,“30103·奖金”预算支出306.20万元,“30104·绩效工资”预算支出183.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单位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160.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算支出90.12万元,“30111·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预算支出63.7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支出12.61,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20.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支出99.67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预算支出23.90万元,“30205·水费”预算支出0.6万元,“30206·电费”预算支出2.2万元,“30207·邮电费”预算支出6万元,“30211·差旅费”预算支出9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5万元,“30228·工会经费”预算支出15.0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支出28.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缴纳的水费、电费、网络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及单位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201.03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预算支出172.29万元,“30305·公生活补助”预算支出28.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省对下转移支付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未明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与中央配套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未明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在本年预算批复中未明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14.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发生,所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为0,增减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14.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900人次。
2020公务接待费预算5.5万元,比2019年的6.8万元减少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少,在2020年预算时按照2019年接待费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9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9万元,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按照2020年预算编制方案,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按单位车辆编制数预算,本单位2019年和2020年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预算金额相同,增减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原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进行了分类整合,属于基本支出性质的工作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编制,重点项目预算另作安排,在安排下达项目预算资金时再进行绩效目标情况说明。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055.10万元,主要反映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正常开展方面的支出,做到保工资保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姚安姚安县农业农村局4000元/人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4.80万元,主要保障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正常运转支出。其中:办公费21.5万元,差旅费9万元,电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水费0.6万元,邮电费6万元。车辆按3万元 /辆为标准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辆在编车辆合计9万元。2019年县级财政安排姚安县农业农村局4000元/人办公经费共计46.8万元,车辆按3万元 /辆为标准核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辆在编车辆合计9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进行了机构改革,人员减少5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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