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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县法治宣传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和基层法治宣传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4)管理全县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县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8)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司法局内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依法行政与法规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下辖9个司法所,分别为栋川司法所,光禄司法所,官屯司法所、弥兴司法所、大河口司法所、太平司法所、前场司法所、适中司法所、左门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姚安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定力。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和刑事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全县公民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主体都能获得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3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8.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43.36万元,增长5.5%,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因机构改革并入4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和相关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38.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8.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8.21万元(本级财力838.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43.36万元,增长5.5%,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因机构改革并入4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和相关公用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8.2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 83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43.36万元,增长5.5%,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因机构改革并入4人,增加了人员工资和相关公用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65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工伤保险等支出;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退休费财政承担部分等支出;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2.0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38.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720.28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147.75万元,30102 津贴补贴255.88万元,30103 奖金157.74万元,30107绩效工资6.6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0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3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8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2.03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6.8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2.3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06电费1.2万元,30207邮电费0.2万元,30211差旅费1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万元,30228工会经费5.2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4.39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9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34.32万元,30304抚恤金1.75万元,30305生活补助25.0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项目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2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2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去年未从公用经费中细化出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无重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5万元,增长5.5%,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因机构改革并入4人,相关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姚安县司法局
2020年6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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