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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纪委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3570 | 发布时间: 2019/3/29 10: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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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纪委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姚安县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姚安县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姚安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能职责: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对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廉洁。

7、负责党纪政纪有关制度、规定的研究、制定;配合立法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制定有关行政规章;结合县情,做好纪检监察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

8、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纠正或修改的建议。

9、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县级各部门纪检组、派驻机构领导干部人选并提出任免职务的意见;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姚安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省、州要求进行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集中体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检查处置职能职责,根据职能分工,县纪委监察委共设置12个部室及派驻19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一室、纪检监察室二室、纪检监察室三室、纪检监察室四室、纪检监察室五室和县委巡察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姚安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能职责: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对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廉洁。

7、负责党纪政纪有关制度、规定的研究、制定;配合立法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制定有关行政规章;结合县情,做好纪检监察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

8、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纠正或修改的建议。

9、会同县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考核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县级各部门纪检组、派驻机构领导干部人选并提出任免职务的意见;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 7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姚安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252.0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252.04万元。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5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2.04万元,本年收入1252.0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2.04万元(本级财力1252.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2.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966.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4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8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22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的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3.0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8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单位基本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4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5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02.6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2万元,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6.5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经费预算支出7.0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车辆划拨增加预算;2.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18年公务接待费未从办公经费预算中细化出来;3.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部门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县纪委2019年支出预算1252.04万元,较2018年支出预算803.62万元增加448.42万元,增长55.8%,预算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划拨和工资调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8.45万元,与2018年97.30万元相比增加11.15万元,增加11.46%,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办公经费也随之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原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进行了分类整合,属于基本支出性质的工作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编制,重点项目预算另作安排,在安排下达项目预算资金时再进行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附件:2019年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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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