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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总工会 | 访问量:4778 | 发布时间: 2019/10/28 10:35:58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101000


姚安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工会组织四项基本职能;一是维护职能;二是建设职能;三是参与职能;四是教育职能。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总工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县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楚雄州工会代表大会和姚安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本地区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工会的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县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基层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本县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支持、帮助本县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各项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5、推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根据女职工特点和意愿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6、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建设,强化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推进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联系引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推进网上工会建设,发挥互联网+工会作用,拓展和完善工会网络管理和服务平台,依托新媒体等新兴技术,让职工随时随地获得工会服务。

9、研究本县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0、加强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协管工作;研究制定本县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本县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及相关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11、研究本县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能协作等活动。

12、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

13、协助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宣传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14、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州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理论武装明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2018年,县总工会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组会、支部会、职工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找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工会工作的全过程。

(2)面向广大职工群众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制定下发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文件,面向基层和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全委会、中心组会、座谈会、职工会和集中宣讲,充分发挥工会报刊、职工服务中心等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云岭职工手机报、微信、手机APP等新兴媒体,推动大会精神在广大职工中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按省州总工会要求组织会员职工开展网络知识竞赛,5月18日在县总工会三楼会议室参与举办姚安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主题演讲比赛;运用微信、《姚安工会》等媒体和宣传手段,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广范围地组织学习宣传,推动学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衷心拥护核心、坚决拥戴领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反映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典型,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2、以建功立业促发展,继续深化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职工素质建设工程

(1)狠抓劳动竞赛。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以创新发展、质量提升为重点,深化劳动和技能竞赛,进一步提高职工参与率和受益度,引领和激励全县广大职工为姚安跨越发展贡献智慧力量,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姚安小康社会建设的劳动热情。组织全县会员职工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赛,引导广大职工加强学习、练技术、强素质,释放创造潜能,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知识型、创新型、技术型职工人才队伍,组织参加2018年全州职工技术技能竞赛, 5名选手参加了汽车维修、维修电工2个工种的竞赛,获得优秀组织奖;与安监局联合组织开展好2018年“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10月深入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和光禄古镇建设项目部组织156名农民工开展农民工法律知识竞赛。

(2)强化职工素质建设。通过技术技能培训、名师带徒和自学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职工素质建设,鼓励职工岗位创新、岗位成长,争当岗位“创客”,激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农民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培养造就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通过加强与乡镇基层工会等部门的配合,完成农民工培训1500人。

(3)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为重点,强化新时代职工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工生产生活各方面。4月27日晚在县城梅葛广场组织开展 “庆五一迎五四”文艺晚会;认真做好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评选工作,县中医医院妇科荣获“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 5月31日举办姚安县“和谐家庭建设·讲讲我身边的家教故事”比赛,推荐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州总工会组织的楚雄州“和谐家庭建设·讲讲我身边的家教故事”总决赛,并获优秀奖;落实好劳模待遇,开展困难劳模调查摸底工作,继续开展“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积极向宣传部推荐宣传劳模事迹,用劳模的先进事迹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感召职工,引领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日”活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文化,使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不断陶冶职工情操,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引导职工不断强化道德意识,提高道德修养,践行道德规范。

(4)积极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调研。按州总工会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县级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产业工人队伍分布、收入、待遇、培养、考核、使用、激励机制等 广泛开展调研,积极了解产业工人队伍现状、掌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经验做法,为推动改革拓展深化,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奠定基础。

3、以维权服务聚人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根本利益

(1)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维权工作,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密切关注和跟踪转方式、调结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关停并转迁过程中职工权益实现情况,密切关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关停并转迁等对职工队伍带来的影响,围绕农民工基本劳动权益保障、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工资拖欠等权益侵害时的应对措施等内容,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保岗位、保收入、保安全上,配合县人社局开展春风行动、企业招聘周等活动,依法维护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在职工中普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参与做好麻纺织厂改制工作,配人社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女职工关爱活动,在全县工会组织中签订女职工集体合同37份,覆盖女职工1378人,集体合同的有效签订把女职工的“四期”保健,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劳保福利待遇、禁忌劳动范围等纳入集体合同进行管理,有力地保护了女职工的权益。

(2)继续推进服务职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向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加快职工服务中心社会化功能建设。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2018年,共筹集发放困难职工慰问金42.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2.7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9.43万元、州总工会专项资金3.69万元、本级自筹6.35万元),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180人。“元旦”“春节”期间组织慰问困难职工120人,发放慰问金12.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6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9万元,县总工会筹集资金4.27万元);中秋、国庆帮扶慰问困难职工60人,发放慰问金29.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14万元,州总工会专项资金3.69万元,县总工会筹集资金2.08万元);积极开展了“金秋助学”活动,筹集省级财政资金5.8万元,县总工会配套资金3.4万元帮扶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2人,让他们圆满实现大学梦;扎实组织开展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县共有 150个基层工会参加,参加了8364人,占总职工人数96.86 %,收取职工医疗互助金101.38万元。1月至10月23日,享受报销医疗互助654人,占参互职工人数7.8%,合计报销金额70.96万元,占收取互助金70%。

(3)着力脱贫攻坚。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县委要求全力脱贫攻坚工作,主动深入扶贫联系点大河口乡蒿子箐村开展脱贫攻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作为工作队员驻村亲自抓脱贫攻坚工作,9名干部职工按要求深入到村组、贫困户完成好阶段性工作;集中精力开展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认真开展入户核查,不断提高精准帮扶实效,召开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会议分析研究,按季度脱困126户,目前在档52户(不含县级档案8户),助推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能力提升,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等方式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贷免扶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为6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办理“贷免扶补”创业贷款60万元,为2名创业人员办理楚雄州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

(4)推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政策制定工作,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落实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探索完善职代会、区域(行业) 职代会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制扩面、提质增效。按州要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复查和创评选前期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深化集体协商工作,重点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职工群众满意率,常态化召开集体协商工作例会,突出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加强协商指导、规范协商程序、联动开展履约检查暨满意度调查,签订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9份,覆盖企业182个,完成目标任务101.1%,覆盖职工3822人(其中:国有企业7个,覆盖职工837人;非公企业172个,覆盖职工2985人;区域性协议1份,覆盖企业7个,覆盖职工676人;行业性协议5份,覆盖企业132个,覆盖职工719人;在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3个企业中,100人以上的企业签订合同7户,完成目标任务233.3%,覆盖职工1049人;25人以上企业签订合同27户,覆盖职工1229人,25人以下企业签订合同9户,覆盖职工149人)。

(5)严格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规范有序,经费支出结构得到优化,全县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实现稳定增长。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推进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不断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2018年9月4日对姚安县总工会2017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18年9月10日至14日对89家基层工会2017年度经费收支情况进行集中审查,9个乡(镇)联合工会2017年度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程序,严格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自查、自纠和整改。

4、以改革创新增活力,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继续深化工会改革创新,聚焦增“三性”、去“四化”要求,着力在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上下功夫,边改革、边建制、边巩固,提升改革的集成效能,真正把党的十九大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到工会改革创新的全过程,继续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坚持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放在第一位,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着力点,把保持和增强群众性作为工会工作生命线,确保工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加强对已出台的12个配套文件改革措施跟踪问效,对照改革任务,加紧督促落实,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使工会改革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继续按州要求积极推进工会网上工作,加快推进网上工会建设。

5、以基层建设强根本,全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基层建会、换届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坚持党建带工建,着力推进新经济、新业态、新领域工会组建工作,继续加大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会力度,积极探索建会新模式,加大对农民工、新社会阶层、新社会群体的会员发展,最大限度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2018年,全县基层工会达会员8512人,基层工会154个,职工入会率达100%。新组建工会组织5个,工会会员增加160人。重视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工会干部协管,选优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把好人事关、程序关,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补选,继续推进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好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做好“工惠卡”发行相关工作,组织75家基层工会上报了工惠卡信息表,统计收集5003人的工会会员信息。

6、以党的建设作保障,切实担起全面管党治党责任

(1)重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自觉尊崇党章、执行党章,坚决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州县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细则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抓好整改。强化党性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对党员干部遵守“六项纪律”等常态化监督检查,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加强工会经费收、管、用,实现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稳定增收,注重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推进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加强自查、自纠和整改。

(3)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加强工会干部协管工作,严格做好工会换届人选考察工作,推动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工会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42384.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2384.81元,占总收入的100%。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407768.96元增加534615.85元,增37.9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7年改革性补贴调标、绩效预发在本年补发增加了收入;二是2018年综合绩效预发比上年增加;三是2018年基本工资和艰边津贴调标增加了收入;四是改革性补贴调整标准、基本工资和艰边津贴调标收入增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36034.81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484.81元,占总支出的97.18%;项目支出54550.00元,占总支出的2.82%。本部门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工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1484.8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387736.51元增加493748.30元,增35.5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5484.81元,占基本支出的9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6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44%。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津补贴调整增加了工资,相应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支出也随之增加,导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工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55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21150.00元增加334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调整工资后,7-12月机关在职人员综合绩效奖励预发54000.00元在2018年发放,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034.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1408886.51元增加527148.30元,增37.42%,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增资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92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8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15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915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0.00元,完成预算的1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0.00元,完成预算的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时把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列入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列入了其他交通费;二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的8306.00元减少6546.00元,下降7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0.00元,下降78.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平台租车费列入“其他交通费”。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也没有发生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主要为公务接待支出,其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减少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6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总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财务工作检查、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状况调研、职工服务中心验收等接待,乡、村工作联系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46867.55元减少867.55元,减1.85%。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2170.00元,其中,流动资产6900.00元,固定资产252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50.00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加,主要为流动资产增加6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170

6900

25270

 

 

 

2527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4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4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保护工会资产不受损害,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实行“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监管体制。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财行〔2008〕82号),工会资产所有权界定规定“凡是由工会经费投资、政府及行政补助、工会企事业收入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工会资产”,“凡由国家拨给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的资产、凡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2007年9月30日以前,根据《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总财字〔1993〕66号)有关规定,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中,已经作为工会资产登记入账的部分,可以继续作为工会资产管理。2007年10月1日以后,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应全部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根据以上相关规定,本单位部门决算中资产总额填报数为国有资产占有数,工会资产未在部门决算报表中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101111


附件:姚安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