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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投资促进局 | 访问量:4758 | 发布时间: 2019/10/25 16:15:00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7201000


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姚安县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服务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技术联合协作、对外贸易方面的政策、规划、措施和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2、协调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重大事项,加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联合协作项目库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3、根据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外来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和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审批,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优质服务。4、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招商引资网络,在网上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和咨询服务。5、负责外来投资企业认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县利用外资、外贸出口和经济协作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经济、社会联合协作和招商引资进行宏观管理。 7、负责抓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开发论证、储备、编报、洽谈和发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我县对外开放的宣传工作。8、负责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省内外组织的各类招商引资和商品交易会等外经贸展洽活动,抓好招商、招展、引资、贸易、对外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等工作。9、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经济协作、对外贸易的统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和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和奖励事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管理机制、项目推介机制和投资服务机制,通过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领域,优化招商环境,提高招商效率,着力引进了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近期能实施、长远有带动的大项目、好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018年1至12月,全县共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招商引资项目69项,协议投资总额达107.2744亿元,对接洽谈意向项目112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812,95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2,958.8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210,209.95元相比增加602,748.89元,增长27.30%,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602,700.35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509.87元,占总支出的80.44%;项目支出509,190.48元,占总支出的19.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228,942.51元相比增加373,757.84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招商局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3,509.87元,与2017年的1,439,890.63元相比增加653,619.24元,增长为45.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两次调整津补贴和基本工资,加之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医疗等缴费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姚安县招商局为完成招商引资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190.48元。与2017年的789,051.88元相比减少279,861.40元,下降35.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将2016年县招商引资考核奖中县级招商团的考核奖励部分下达到我局,导致项目支出较大,自2017年规范津补贴后取消了所有的考核奖励,故2018年的项目支出大幅减少。2018年用于招商引资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190.48元,占项目支出经费的100%。2018年县招商局不断创新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管理机制、项目推介机制和投资服务机制,通过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领域,优化招商环境,提高招商效率,着力引进了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近期能实施、长远有带动的大项目、好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018年1至12月,全县共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招商引资项目69项,协议投资总额达107.2744亿元,对接洽谈意向项目112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70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的2,228,942.51元相比增加373,757.84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调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奖标准,增加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7,70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1%。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招商引资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4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离退休经费以及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79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102,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000.00元,完成预算的9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000.00元。完成预算的97.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范围和标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3,0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洽谈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96.71元,与上年54,400.00元对比减少6,903.29元,下降12.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的支出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姚安县招商局资产总额4,395,884.93元,其中,流动资产4,172,134.93元,固定资产223,7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度285,217.4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10,66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增幅为1441.24%,主要是招商引资企业缴存在我局银行账户的履约保证金39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71,725.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395,884.93 

4,172,134.93 

223,750.00 

223,75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招商局政府采购资金87,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500.00元。主要是印刷201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全部为印刷品。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姚安县招商局

2019年10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7201111

附件:姚安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