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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 访问量:3821 | 发布时间: 2019/10/25 10:57:59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201000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县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县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综合性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是政府、社会与残疾人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由县政府领导分管,业务上受州残联指导,工作上与县级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在政府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乡(镇)建立业务关系。其主要职责是: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地方性的政策、法规和计划,起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地主性规章、法规草案,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残疾人事业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与支持,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与帮助。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或按比例安排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发展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工作。

(10)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1)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2)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13)、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对120名重度残疾人购买居家托养服务,支出经费18元。建成姚安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并投入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残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残联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8年度收入合计305973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9731.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收入增加675772.3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在职人员1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增加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10500元,比上年增加30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8年度支出合计3989023.71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849.42元,占总支出的49%;项目支出2330174.29元,占总支出的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残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8849.42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25028.64,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增加以及增加在职人员1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县残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0174.29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托养中心建设工程竣工,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119190.44,主要原因是托养中心建设工程竣工,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6523.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工程竣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897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8%主要用于:一是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补助的发放;二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三是用于残疾人事业等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21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97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00元,支出决算为484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6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800元,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元,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60元,下降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00元,占26%;公务接待费支出35600元,占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残疾人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残联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843.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1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办公支出6028,扶贫下乡差旅费增加21582元,及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开展残疾人相关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残联部门资产总额8327240.72元,其中,流动资产1476894.57元,固定资产453386.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39696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1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327240.72 

1476894.57 

 

187380.30 

 

266005.85 

 

639696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201111


附件:姚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