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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的部署和意图,组织对有关经济、政治、文化和党建等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
2.根据县委的指示,单独或组织力量共同起草、修改县委部分重要文件、文稿和领导讲话稿;
3.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带方向性、综合性、全局性的改革、开放、发展与稳定的战略和政策问题,为县委提供决策依据;
4.根据县委意图和上级精神,组织、协调力量进行重大专题的调研;
5.根据需要组织撰写宣传、阐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文章;
6.完成县委和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完成中央、省委和州委政策研究室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带方向性、综合性、全局性的改革、开放、发展与稳定的战略和政策问题,为县委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县委意图和上级精神,组织、协调力量进行重大专题的调研。
2.全力搞好扶贫工作,政研室全体干部挂点姚安县太平镇各苴村委会,帮助贫困户巩固脱贫。派驻扶贫驻村工作队员一名到光禄镇小邑村委会驻村扶贫,全力配合好全县的扶贫工作。
3.围绕中央、省、州的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全县的改革工作。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末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2,593.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2,593.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合计与上年收入4,175,599.86元对比,本年收入比上年减收2,503,005.98元,减59.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没有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17年实施美丽乡村项目6个2,700,000元,所以造成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833,361.47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360.97元,占总支出的83.04%;项目支出311,000.5元,占总支出的16.96%。与上年支出5146976.38元相比减少3313614.91元,减64.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没有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17年实施美丽乡村项目6个2,700,000元,所以造成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2,360.97元。与上年1,112,619.86元对比增加409,741.11元,增长36.83%,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工资等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89,008元,占基本支出的18.98%;津贴补贴支出481,983元,占基本支出的31.66%;奖金支出350,187元,占基本支出的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25,196元,占基本支出的8.2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7,912.60元,占基本支出的3.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8,875.28元,占基本支出的1.2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支出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2%;住房公积金支出75,432元,占基本支出的4.95%;办公费支出25,037.09元,占基本支出的1.64%;手续费支出1,230元,占基本支出的0.08%;邮电费支出4,800元,占基本支出的0.3%;差旅费支出22,230元,占基本支出的1.46%;会议费支出12,600元,占基本支出的0.8%;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2%;工会经费支出9,100元,占基本支出的0.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100元,占基本支出的0.5%;奖励金支出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1,000.5元。与上年344,356.52元对比减33,356.02元,减9.69%,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安排的农村统筹转户工作经费比2017年度的减少,所以支出减少。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480元,占项目支出的5.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92,520.5元,占项目支出的9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3,361.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5,146,976.38元相比减3,313,614.91元,减64.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没有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17年实施美丽乡村项目6个2,700,000元,所以造成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0,42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5%。主要用于工资、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5.教育支出0元;
6.科学技术支出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8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0元;
11.城乡社区支出292,5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6%,主要用于农村统筹转户工作支出;
12.农林水支出0元;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支出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
16.金融支出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
19住房保障支出75,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
21.其他支出0元;
22.债务还本支出0元;
23.债务付息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000元,支出决算为35,400元,完成预算的73.75%。减少的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18,400元,完成预算的61.3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17,000元,完成预算的94.44%。减少的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5,400元,比2017年37,263元减少1,863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60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3元,下降5.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00元,占“三公”经费的52%;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占“三公”经费的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00元,占“三公”经费的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400元。2018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元,占“三公”经费的48%。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7,000元。接待22批次370人,主要用于会务、培训接待,以及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开展扶贫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67.09元,与上年70,200元对比增加47,567.09元,增67.76%,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和工会经费预算,所以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资产总额409,749.89元,其中流动资产142,586.89元,固定资产267,163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与上年619,958.4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0,208.55元,减33.91%,减少的原因一是项目较上年减少,二是资金拨付加快,年末流动资金结余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房屋建筑物没有变动的原因是我单位是借用姚安县委办公室的办公用房,没有房屋的处置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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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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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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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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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09749.89 |
142586.89 |
267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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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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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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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19年10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