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701000
大河口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大河口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低节。主要职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同时受本级人大的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编制本地区的部门预算,报县人大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管理,负责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带领全乡人民群众勤劳致富;负责全乡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乡各站所和村委会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认真落实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在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稳步发展:粮食生产自给有余,烤烟支柱产业得到巩固和提升,蚕桑、核桃以及花椒产业向规模化迈进,畜牧业稳步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稳步推进,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发展较快,林业,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
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稳步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发展后劲得到夯实,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财政运行平稳,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河口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大河口乡党委、大河口乡人大、大河口乡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大河口乡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大河口乡城建规划所、大河口乡文化站、大河口乡农经站、大河口乡农技中心、大河口乡畜牧兽医站、大河口乡林业站、大河口乡水管站、大河口乡社保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河口乡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3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本年本单位车辆保有量有4辆(含1辆垃圾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河口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17241150.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1150.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7364.31元,增长12.51%。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我乡扶贫项目增加,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财政基本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河口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21128287.93元。其中:基本支出9362061.71元,占总支出的44.31%;项目支出11766226.22元,占总支出的55.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66844.15元,增加96.3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公职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基本经费支出增加;2018年我乡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拨付及时;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616058.51元在本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河口乡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62061.71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2491401.85元,增加36.26%,,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工资上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河口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66226.2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7875442.30元,增长202.41%,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我乡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拨付及时;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616058.51元在本年度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河口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2828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66844.15元,增加96.3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公职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基本经费支出增加;2018年我乡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拨付及时;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616058.51元在本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2578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4%。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100000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培训及宣传的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00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文化站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上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9,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缴费、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2,63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全乡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647,39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贴项目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39,8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城建办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9,079,69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7%。主要用于农技中心、农经站、畜牧站、林业站、水管站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乡农林水及扶贫项目的各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736,9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全乡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河口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121300元,完成预算的86.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300元,完成预算的7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变动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变动0元,无增减变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300元,占58.78%;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占41.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3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3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机构运转(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及相关站所日常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X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河口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4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确保机关基本运行与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本年度机关运行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河口乡资产总额5453358.05元,其中,流动资产941652.05元,固定资产45117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01271.7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87137.76元,固定资产增加328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6.26平方米,账面原值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249.2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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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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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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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453358.05 |
941652.05 |
4511706 |
3181197 |
610800 |
0 |
719709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6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6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