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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3435 | 发布时间: 2019/10/24 1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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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姚字[2011]10 号),设立姚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政策法规宣传、公务员管理、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管理、养老保险办理、工资福利审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社会保险业务、就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姚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3.姚安县社会保险中心

4.姚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553126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26785.49元,占总收入的98.42%;其他收入404477.79元,占总收入的1.58%。年初结转和结余6279510.61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9449572.04元,增长58.76%,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构改革,我局下属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纳入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8630520.91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6510.45元,占总支出的48.26%;项目支出14814010.46元,占总支出的51.74%。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13567012.63元,增长90.0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构改革,我局下属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纳入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16510.4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64397.03元,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52113.42元,占基本支出的1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14010.4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17606.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上年相比增加13452312.23元,增长90.4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构改革,我局下属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1118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军队转业安置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114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9%。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451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633403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7%。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和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16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217.12元,支出决算为85454.22元,完成预算的93.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117.12元,完成预算的9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337.10元,完成预算的90.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相应比预算数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640.22元,增长8.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17.12元,增长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23.1元,增长11.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构改革,我局下属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17.12元,占36.41%;公务接待费支出54337.10元,占63.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17.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117.1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337.1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4337.1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54337.1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0100.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3080.6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构改革,我局下属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电话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565504.85元,其中,流动资产3332418.50元,固定资产4153636.35元,在建工程6074450.00元,无形资产50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87109.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93770.3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65504.85 

3332418.5 

4153636.35 

 

211,667 

 

3,941,969.35 

 

6074450 

5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7,0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4,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0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601111


附件:姚安县人社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