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1101000
中共姚安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姚安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姚安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的领导下,县委宣传部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突出争先进位、跨越发展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各级会议精神,立足于部门工作职责,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扎实抓好全县外宣内宣、精神文明建设、理论武装及文化产业、社科联等工作,为姚安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柱和文化条件。
(二)2018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8年县委宣传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立足于自身工作职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相关要求的同时,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的学习宣传贯彻,扎实抓好全县外宣内宣、精神文明建设、理论武装及文化产业工作,为姚安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精神支柱和文化条件。
2018年,宣传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把牢意识形态航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奖罚的重要依据,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调整充实了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姚安县“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实施方案》《中共姚安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责任分解》《姚安县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委与9个乡镇党委、9个县级部门党(工)委、34个县级部门党组、35个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支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邀请云南大学教授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作了2期意识形态专题辅导。2018年组织召开了3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项督查2次,实现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全覆盖。
二是突出思想引领,抓实理论武装工作。在认真抓好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以及各种书籍征订等工作外,组织农戏协会创作人员创作剧目,编辑出版了“姚安花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楚雄州建州60周年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演唱专辑3期,《姚安花灯优秀剧目荟萃》1期。并依托姚安梅葛宣讲团这一载体,利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姚安花灯、梅葛、坝子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传唱,并借助节庆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的影响力,通过“荷花节”、“龙华会”民间民俗等节庆活动把党的执政理论传播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截至目前,姚安梅葛宣讲团各宣讲(小)组已深入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理论宣讲50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6万余人次。2018年,姚安被列为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基地进行重点打造,我县结合实际及时下发了方案,县委常委会对示范基地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并在全县遴选了20家部门(乡镇、村)作为县级示范点,以“七抓”认真组织开展“十个一”活动,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真正让理论、政策讲堂成为各级党组织传播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宣传党的政策的有效途径。
三是突出舆论引导,传递姚安好声音。围绕“一乡两城三基地四产业”发展思路,紧扣县委、县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列入新闻宣传报道范围,积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实际,适时采写和播出有影响的新闻稿件和电视新闻。在县电视台、电台开辟了“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在行动”“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砥砺奋进的五年”等专栏。与北京东亚龙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摄制的我县首部展现本土特色的网络电影--《转角找回爱》在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同步上线。继大型纪录片《记住乡愁—光禄古镇》·《滇中古镇 为而不争》在央视亮相后,姚安再度受到央视青睐。分别于7月3日和8月25日在央视播出《美丽家园》·《走进迤西文献名邦—姚安》和《中国影像方志·姚安篇》。央视大型纪录片播出,对深入挖掘姚安历史文化,培树姚安好形象,提升姚安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是突出文明创建,引领和谐发展新风。持续宣传“三个倡导”,认真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行动”和公益广告宣传“十百千万”工程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进”活动。县城区各单位共制作了永久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50余条(幅),全县9个乡镇、77个村(社区)驻地实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主题标语全覆盖,7个扶贫攻坚统建点均设计制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公益广告。认真做好村寨文化氛围营造工作。积极组织到适中乡开展了2018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12次集中示范活动,近2000名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以不同方式向社会展示雷锋精神。深入推进 “文明姚安”六项行动,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邻里、最美母亲”等特色创建评比。认真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县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组)、文明社区的评选和州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组)、文明社区的复评工作,抓实省级文明村(社区)提升打造工作。
五是推动文化发展,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夯实好公共文化基础。督促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的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进行验收。县委宣传部、县文产办、县文化馆在县文化馆三楼打造了一间具有姚安特色的彝族服饰展厅,开展期间,游客络绎不绝,观展人数达10000多人次。。及时将云南融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光禄古镇姚安军民总管府开发项目申请上报为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专项扶持的储备项目。向州委宣传部上报2019年度文化事业建设费支持项目1个、文艺精品创作展演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个。向省文产办推荐上报民族民间工艺品示范村1个。积极为2018年新升规联网直报文化企业姚安县大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争取补贴资金。
六是抓实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按实职副科配备了9个乡镇党委宣传委员,1∶1配齐了宣传干事,公开招聘了2名播音主持人,引进了3名非遗中心特殊人才。积极组织参加省州的干部调训培训7期24人次,组织了2期姚安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培训班,不断提高宣传干部队伍业务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姚安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3415778.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1778.69元,占总收入的94.03%;其他收入204000元,占总收入的5.9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7.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在2018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88141.09元。其中:基本支出2105278.69元,占总支出的58.67%;项目支出1482862.4元,占总支出的41.33%。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5.8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在2018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5278.6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2.71%,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在2017年基础上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宣传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286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3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在2018年的基础上有所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34231.4元(财政拨款支出956231.4元,其他收入支出78000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420231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8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0141.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3%。与上年对比,增长10.5%,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在2017年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168868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562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43251.4元,主要用于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的办公费、接待费、印刷费等,开展村寨氛围营造宣传费用,以及《美丽家园》拍摄制作经费、编辑出版《文化楚雄-姚安》丛书费用和制作户外广告画等费用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12980元,主要用于购买复印件、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支出;
3.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420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7%。主要用于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氛围营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宣传宣讲等经费支出;
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扶持农民团体演出经费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6.行政单位医疗7654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2664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公积金99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3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412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088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88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917元,下降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883元,增长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800元,下降22.37%;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883元,占33.99%;公务接待费支出93000元,占66.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88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88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央、省、州新闻记者到我县开展采访和我县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时用车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平时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各种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9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40批次,接待人次1920人。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州相关媒体记者到我县开展采访报道工作时所发生的各项接待费用支出,以及平时我县召开各种会议时接待乡镇参会人员所发生的就餐费、住宿费、会议费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宣传部资产总额1094052元,其中,流动资产316289元,固定资产7777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3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9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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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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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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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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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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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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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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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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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94052 |
316289 |
777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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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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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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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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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9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姚安县委宣传部(含文明办)2018年编制数为7人(含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根据2018年县编办和县财政局提供数据,网信办事业编制6人,但我单位2018年年末网信办未挂牌成立,人员编制和实际人员均为0。宣传部(含文明办)2018年年末共有正式在职干部职工11人(网信办人员为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