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1001000
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统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姚安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4、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6、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姚安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大部署,以依法统计为抓手,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农业、农业和城乡住户生活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登记、错误修改及数据核算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收入合计4456760.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6760.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56018.78元,增长23.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2018年开展全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080012.17元。其中:基本支出3689409.18元,占总支出的90.43%;项目支出390602.99元,占总支出的9.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280734.68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9409.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4245.11元,增长36.89%,主要原因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602.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4979.52元,下降76.55%。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支出主要在2017年,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城镇住户及农村贫困监测靠等常规的统计调查支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属大项支出的培训费、办公费、普查“两员”报酬费2018年兑付,同比相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0012.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0734.41元,下降6.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支出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130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2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97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
3、农林水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
4、住房保障支出18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97.22元,完成预算的9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31.2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66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及“三公经费”控制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7468.09元,下降3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568.78元,下降5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69元,增长0.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231.22元,占43.5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66元,占56.4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31.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31.2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调查、经济普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6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86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调查、经济普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247.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2747.33元,增长260.64%,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姚安县统计局资产总额1865301.59元,其中,流动资产612055.59元,固定资产12532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1529.59元,增长39.3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50元增长0.5%。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姚安县统计局
2019年10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