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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3852 | 发布时间: 2019/10/23 15:56:57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001000


太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太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太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太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太平镇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低级。主要职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同时接受本级人大的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编制本地区的财政财务收支计划,报县人大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整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落实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措施;负责本地区小集乡建设,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带领全镇人民群众勤劳致富;负责全镇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镇各站所和村委会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业务开展情况

1.继续正常开展各项财政业务,认真及时编制及公开预决算;

2.严格票据管理,按票据用途依法依规开具使用;

3.继续做好惠农补贴工作,及时发放农补资金;

4.认真开展日常工作和账务处理及管理工作;

5.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6.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认真落实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稳步发展:粮食生产自给有余,烤烟支柱产业得到巩固和提升,蚕桑、核桃以及花椒产业向规模化迈进,畜牧业稳步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稳步推进,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发展较快,林业,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

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稳步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发展后劲得到夯实,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财政运行平稳,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太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太平镇党委、2.太平镇人大、3.太平镇政府、4.太平镇团委、5.太平镇财政所、6.太平镇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7.太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8.太平镇农经站、9.太平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0.太平镇畜牧兽医站、11.太平镇林业站、12.太平镇水利水土保持站、13.太平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太平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太平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16045527.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45527.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71540.06元,减少9.94%,主要原因分析为2018年我镇扶贫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太平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25987.35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2979.81元,占总支出的55.76%;项目支出8373007.54元,占总支出的44.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21019.79元,增加45.53%,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上一年结转结余资金较大,且年初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太平镇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52979.81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2166023.25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8年工资上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5.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太平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73007.54元。与上年对项目支出增加3754996.54元,增加81.3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8年上一年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大,且年初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项目支出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88.47元,较上年减少148507.53元,减少51.30%;科学技术支出9470.00元,较上年减少530元,减少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0.00元,与上年一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020.55元,较上年减少211494.45元,减少18.41%;节能环保支出400537.50元,较上年增加400537.50元,增加100%;农林水支出4163719.00元,较上年增加3945719.00元,增加1809.96 %;住房保障支出2367272.02元,较上年增加1137272.02元,增长92.46%;其他支出342000.00元,较上年减少558000.00元,减少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太平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83987.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479019.79元,主要因为2018年上一年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大,且年初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8877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947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科普活动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51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文化站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上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550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1%。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07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400,5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121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城建办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640183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5%。主要用于农科站、农经站、畜牧站、林业站、水管站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87448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7%。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太平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009.00元,完成预算的94.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000.00元,完成预算的9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009.00元,完成预算的91.6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镇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精简节约,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略微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1791.00元,下降2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791.00元,下降48.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000.00元,占61.26%;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9元,占38.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镇政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0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政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太平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0324.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3450.17元,增加17.6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17年日常办用品购买支出较上年多,办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用品购买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太平镇资产总额11329621.08元,其中,流动资产1130540.15元,固定资产1019908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65179.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63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329621.08

1130540.15

10199080.93

7352538

150000

0

2696542.9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4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001111



      附件:姚安县太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