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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国家保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中共姚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 访问量:3593 | 发布时间: 2019/10/22 14:49:03

姚安县国家保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姚安县国家保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文件姚办发〔2002〕27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共姚安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姚安县国家保密局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依法开展保密检查,督促检查保密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人员的管理工作,开展好保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保密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工作,监督和查处泄密事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姚安县国家保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保密局的指导帮助下,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切实做好网上公开信息和协同办公系统发文、国家考试、网络信息安全和机关单位互联网接入情况等专项保密审查和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清退销毁和涉密载体的清理登记,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全县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为姚安争先进位、跨越发展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在财务管理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今后我单位将继续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依法合理使用经费,为完成好工作职责提供务实有力的财务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姚安县国家保密局成立于1990年11月,为县委县政府二级局,行使党政两种职能。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县国家保密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无内设机构。根据财政一体化的要求,本单位从2013年1月起已将财务从县委办公室分离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预算单位进行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文件姚办发〔2002〕27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共姚安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核定,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事业编制2名。2008年10月20日核销事业编制,为0编制。2018年保密局实有在职人员2人,无离退休人员,2018年度无人员变动情况。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国家保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8673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732.85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国家保密局2018 年度支出合计433942.49 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32.85元,占总支出的96.03%;项目支出17209.64元,占总支出的3.9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 年度用于保障机关、内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264.7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2,869.70元,占基本支出的9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395.00元,占基本支出的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保密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846.54 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国家保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94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5,71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36.00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31.85元,占5.15% ,住房保障支21,156.00元,占4.88%。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国家保密局“三公”经费中只涉及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和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中严格标准,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不铺张浪费,比2017年5100减少1700元,同比下降32%。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400.00 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支出34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40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人次86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5.00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995元,工会经费2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姚安县国家保密局资产总额236,046.75 元,其中固定资产156,168.75元,流动资产79,87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6,046.75 

156,168.75 

79,878.00 

 

 

 

79,87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度,姚安县国家保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1-9)部门绩效自评情况(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