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财政信息   > >  部门预决算
原云南省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8034 | 发布时间: 2019/8/26 11:32:51
第一部分  云南省姚安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地方税务局负责着姚安县辖区内9417户税收管户、5304户社会保险费登记户的征收管理以及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残疾人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的代收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全面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之年,也是税收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之年。2018年来在省州局、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域经济单一、收入任务压力大等不利因素下,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紧扣“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的工作思路,全体干部克难奋进,圆满完成组织收入工作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多项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为全县实现跨越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地税部门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退休人员1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报废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3.2万元,占总收入的84.05%;其他收入224.47万元,占总收入的15.95%。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4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拨入补助资金减少造成减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40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9万元,占总支出的82.93%;项目支出240.41万元,占总支出的17.07%。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了42.07万元,主要原因是逐年压缩了项目及“三公经费等因素导致全年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基本支出59.8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等因素导致全年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4.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项目经费支出6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其他税收事务支出及三代手续费不够支付形成减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8%,主要用于税收事务中税收征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费等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67.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66.87万元,主要用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85.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3万元,占92.2%;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占7.8%。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税收征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62人,主要用于税收征管工作中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8.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税收征管工作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姚安县地方税务局资产总额159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7万元,固定资产1590.2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4.73万元。报废车辆2两,账面原值24.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万元。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件:原云南省姚安县地方税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